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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畜牧局关于切实加强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

青岛市畜牧局关于切实加强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
(青牧办发〔2010〕53号)


各区、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最近,个别地区发生三聚氰胺超标奶粉流入市场的问题,鉴于奶粉及其制品可能作为饲料原料被饲料企业购入使用,农业部办公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相继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根据上级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抓好日常监管。饲料是间接食品,饲料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直接关系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各区、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始终把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分工,定岗、定责、定人;要加强制度建设,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检查和抽查,建立监督举报机制,对饲料产品中使用违禁添加物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二、关口前移,突出重点,协调配合。各区、市饲料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属地饲料原料的来源、品类、质量等状况,敦促企业牢固树立“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做好各种饲料原料购进的记录和检测等工作,尤其要高度重视乳猪料生产企业所购入的奶粉、乳清粉等乳制品的质量状况,并结合青牧发〔2010〕26号文件相关要求,确保其严格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的规定。同时,在监督执法过程中,要加强与卫生、质检、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互通信息,合力监管。对所发现的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质量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切实保障饲料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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