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
(湘政发[2010]1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改委《关于20lO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0一0年七月六日
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省发改委 二0一0年六月十日)
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0]15号)和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省当前改革发展实际,现就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以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为重点,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改革,大力推进资源与环境、农村、生产要素、国企、收入分配、社会事业和行政管理等体制改革,加快建设保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着力推进长株潭城市群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1、按照《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部署,认真实施改革试验行动计划、专项改革方案和各市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出台示范区相关支持政策,在土地、节能、环保、城乡统筹、财税、投融资、行政管理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积极探索建立湘江流域交界断面的水质负责制、污染补偿制,启动湘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重点建立资源环境的市场化体系,初步建立支撑“两型”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框架(省长株潭两型办牵头)。
三、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2、积极探索电价形成机制,探索实施居民用电阶梯式价格制度,启动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电监会长沙电监办负责)。
3、继续深化水价改革,在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分质供水、阶梯式水价和全成本水价制度(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