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0〕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日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要求,制定我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三个突出”、“三个加强”为重点,深化专项整治为抓手,安全生产“十项制度”为保证,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为载体,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杜绝重大事故,防止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组织领导
成立太原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兵生(市长)
副组长:李俊明(常务副市长)
荣彤(副市长)
张政(副市长)
吉久昌(副市长)
王建生(副市长)
毋青松(副市长)
王宇魁(市长助理)
杨志凌(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苏浩(市公安局局长)
孙荣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王建勋(市城乡管理委员会主任)
张建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利民(市国资委主任)
王忠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杨支军(市农机局局长)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年”活动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