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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0〕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日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要求,制定我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三个突出”、“三个加强”为重点,深化专项整治为抓手,安全生产“十项制度”为保证,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为载体,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杜绝重大事故,防止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组织领导

  成立太原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兵生(市长)
  副组长:李俊明(常务副市长)

  荣彤(副市长)

  张政(副市长)

  吉久昌(副市长)

  王建生(副市长)

  毋青松(副市长)

  王宇魁(市长助理)

  杨志凌(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苏浩(市公安局局长)

  孙荣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王建勋(市城乡管理委员会主任)

  张建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利民(市国资委主任)

  王忠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杨支军(市农机局局长)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年”活动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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