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0年下半年能源消费限额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0〕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今年上半年,随着我市经济升温和夏季高温的到来,全市用电量同比增长20.2%,GDP电耗增长6.22%,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出现了增加值增长速度和能耗增长速度不匹配,即能耗高、产出低的反常现象,严重影响全年节能目标完成。为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经市政府批准,我市下半年采取能源消费限额调控措施。具体目标与责任单位如下:
一、重点耗能企业在确保上半年经济增长速度前提下,能源消费总量不得突破限额指标。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二、第三产业在确保上半年经济增长速度前提下,用电量比上半年下降11%,居民生活用电量比上半年下降10%。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三、建筑业在确保上半年经济增长速度前提下,用电量比上半年下降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