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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检查组负责具体检查、指导所包县(区)的秸秆禁烧工作。检查组要严格执法,对违反规定焚烧秸秆的有关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加大处罚力度,严禁杜绝大面积焚烧现象。
  (三)禁烧协调组,负责整个工作协调调度和值班。值班地点设在市环保局,值班电话:白天3312764、3330865、环保热线12369;夜间留言电话12369。
  四、具体要求
  (一)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分片包干制度。秸杆禁烧期间,各县(区)要认真执行县级领导分片包干制度。放假期间,县(区)主管领导和环保、农委等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都要坚守岗位,亲临现场巡视检查。县乡村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各负其责。
  (二)实行禁烧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禁烧期间,各县(区)将禁烧情况报送市禁烧办(文字或电邮)。节假日期间按时上报。所报情况必须真实,要有县(区)主管领导签字。
  (三)切实加强巡视检查。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加强巡逻,严防死守,对重点区域、敏感区域要安排专人防守,确保本辖区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市检查组要严格按照各自包片,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处罚。
  (四)严格执行问责制度。依据市政府有关问责制的规定,对在夏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中领导不力、有禁不止,出现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造成大气严重污染的地方,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附件:六安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六安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翔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钱 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中心管委办主任
  李景煜  市政府副秘书长
  蒋 刚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委主任
  胡守炳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罗 伟  霍邱县政府副县长
  刘 威  寿县政府副县长
  杨传银  金寨县政府副县长
  韩 锋  舒城县政府副县长
  张立芳  霍山县政府副县长
  汪家胜  金安区政府副区长
  卢 俊 裕安区政府副区长
  鲍来花 叶集管委会副主任
  熊 伟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郭 强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林森 市监察局副局长
  冉景煌 市气象局副局长
  张立骏 市广电局副局长
  鲁 骏 市林业局调研员
  吴前俊 皖西日报副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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