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荆州市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方案的审核意见
(鄂价费[2009]186号)
荆州市物价局、卫生局:
你们《关于上报我市市管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请示》(荆物价文[2009]80号)收悉。经审核,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你们对《
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新增与修订项目(2007年)》中市管项目拟定的价格方案。
二、建议你们对所拟方案中的部分项目作如下修改:
(一)新增项目编码331505038说明栏内容“双侧多处骨折加收元”修改为“双侧多处骨折加收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