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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环保厅关于全省秸秆禁烧工作情况的紧急通报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环保厅关于全省秸秆禁烧工作情况的紧急通报的通知
(六政办秘[2010]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0〕25号)要求,市政府及时对全市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实行秸秆禁烧网格化责任管理,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从省环保厅通报的情况看,个别县区仍有秸秆焚烧火点。现将省环保厅《关于全省秸秆禁烧工作情况的紧急通报》(环察函〔2010〕528号)(略)文转发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六安市秸秆禁烧网格化责任管理实施方案》(六政办秘〔2010〕66号),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秸秆禁烧期间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市秸秆禁烧督查组要按照规定要求,继续对重点县区和区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对于执行不力、监管不力,在秸秆禁烧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公职人员,要追究相关责任。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落实部门管理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全市秸秆禁烧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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