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爱国卫生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大力开展卫生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卫生镇(县城)、卫生村和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以及马路市场和“五小行业”卫生治理,广泛开展市民健康教育。通过开展卫生创建活动,提升城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农贸市场、公共场所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的综合管理水平,加快建立农村地区各项卫生管理机制,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实现城乡环境的美化和净化,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具体由各县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织实施)
(二)全面组织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各级政府要重点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专业保洁队伍,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问题。组织群众疏通沟渠,开展庭院卫生、家禽畜圈、柴草粪坑、水塘坑塘、闲置空地的整治和道路硬化、供排水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严禁乱堆、乱倒生活垃圾和乱排生活污水。(具体由各县区政府组织实施)
提倡有条件的农村,对生活垃圾实行定点封闭式堆集,逐步实现统一收集、集中运输和无害化卫生处理;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农村,要采取堆肥、填埋等切实有效的措施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卫生处理。按规划建设垃圾处理设施,新建垃圾处理场要严格按照卫生标准要求进行建设管理,避免出现二次污染。(具体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实施)
(三)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严格供水水源地的保护,改善镇村河渠环境状况,为保护供水水源创造条件。(具体由水利部门组织实施)
全面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制度,在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必须进行卫生学评价;全面建立农村水质卫生监测体系,对集中供水工程要加强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验和监测,对分散供水点要分区域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具体由卫生部门组织实施)
加快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加强对城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的监督管理,提高运行负荷和出水达标率。(具体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实施)
(四)加快农村改厕步伐。整合现有资源,利用相关项目,共同做好农村改厕工作。把改厕与污水处理、面源污染治理、外环境整治等结合起来,一并推进。多渠道扶持卫生厕所建造,推广三格式化粪池、沼气池、粪便污水集中处理等技术。新建住房应同步建造粪便和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老住宅要加快无害化卫生户厕和生活污水处理改造,暂时达不到无害化处理的粪便要采取高温堆肥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公共场所、旅游景区(点)、集贸市场、乡镇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及中小学、公路沿线加油站等都要配套建造水冲式无害化卫生公厕,建立保洁制度,落实专人管理。(具体由团委组织实施)
(五)广泛开展除“四害”活动。每年春、夏、秋季都要组织开展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根据“四害”的孳生、消长规律,实行生物防治与环境治理相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防制机制。依法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责任制,各部门、各单位均要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制制度,将本部门、本单位的防制措施落实到位。加强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效果评价和技术指导等工作。(具体由卫生部门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