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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三)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各地要通过统筹规划、政策引导、争取社会支持等多种方式,开发和利用校外图书馆、博物馆、职业学校、大专院校、企业、社区、农村、部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社会资源,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条件。学校要深入广泛地开展宣传活动,主动争取社会、家长的积极配合,探索建立学校、家庭、社区参与综合实践活动的有效机制。

  (四)加强课程研究。各地和学校要按照课程实施的要求对综合实践活动进行管理,积极组织和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研讨活动。通过开展教学观摩、优质课评选、专题讲座、成果展览、经验交流等活动,探索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及其指导的规律。学校要大力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校本研修工作,不断提高教师教学指导水平和学校课程实施质量。教育科研部门要指导学校积极开展项目研究,不断提高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水平。

  (五)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评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指导、检查和评估,确保认真执行课程方案。各地要将综合实践活动实施情况列入教学督查的范围,作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督查和评估内容包括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学时安排、师资配备、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课程评价与管理等。

  (六)加强安全教育。在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过程中,学校要对师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增强法制意识,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学校要加强与家庭、社会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在确保师生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各种活动。

  附:《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记录表》

        学校   高    班  学生姓名      
  学籍号         考籍号       

项目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

三年总评

获得的

学分

研究性学习活动情况记录(包括课题名称、课题组成员、研究内容、时间、成果等)

 

 

 

 

 

 

 

 

教师签名:

 

社区服务活动情况记录(包括服务内容、时间、地点、接纳单位等)

 

 

 

 

 

 

教师签名:

 

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记录(包括实践内容、时间、地点、实践单位等)

 

 

 

 

 

 

 

教师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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