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人民政府2010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阜政办秘〔2010〕3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阳市人民政府2010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起草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主管领导、工作方案、责任科室和主办人员,落实起草工作责任、工作进度、工作条件,及时将文件草案报送市政府法制办。起草部门要及时与市政府法制办联系和沟通,及时反映起草中遇到的问题。起草过程中的调研、论证、协调等有关活动,应当通知市政府法制办参加。
二、市政府法制办要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计划落实工作,积极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论证和协调,及时帮助解决有关问题,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二○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阜阳市人民政府2010年度市政府
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序
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起草单位
| 报送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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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阜阳市科技技术奖励办法(修订)
| 市科技局
| 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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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阜阳市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
| 市供销社
| 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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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 市旅游局
| 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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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阜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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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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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阜阳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
| 市国土资源局
| 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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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阜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规定
| 市财政局
| 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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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阜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 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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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阜阳市专用车产业发展纲要
|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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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关于全面加快工业化进程的实施意见
| 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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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关于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通知(修订)
| 市地震局
| 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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