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的通知
(江府函[2010]10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单位: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市政府领导同志的分工作如下调整:
刘 海 代 市 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聂党权常务副市长:分管财政、审计、税务、金融、农口、气象、三峡移民、供销社、烟草、盐业、编制、机关事务工作。
吴紫骊常务副市长:分管发展改革、国有资产、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电力、粮食、统计、物价、监察、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驻京联络工作。
李 崴副市长:分管教育、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民政、人民武装(含双拥)、残联、档案、地方志工作,联系市工商联。
陈 杭副市长:分管外事侨务、卫生、人口计生、体育、民族、宗教、法制、信访、妇女儿童、红十字会、小汽车定编,以及政府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联系团市委、市妇联。
钟 军 副市长:分管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综合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防、园林、滨江新区建设工作,联系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