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材料
1.各市县省节能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格式内容见附件2)。
2.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和节能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申报材料。
(1)省节能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正文参照附件3,附件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表和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6、7);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建议书);
(3)项目的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文件;
(4)项目节能审查决定书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文件;
(5)项目建设资金落实情况文件(银行贷款承诺等);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其他材料。
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申报材料。
(1)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参照附件4);
(2)出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正本,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3)合同双方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出示项目新置设备、设施等费用发票原件,并提供该发票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资单位的公章。
4.工业节水、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申报材料。
工业节水、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示范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参照附件5)。
(三)报送时间
请各市县节能主管部门按上述要求将项目材料(一式2份,并提供电子版)于2010年9月20日前报省工信厅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处,逾期不再受理。登录iitb.hainan.gov.cn网站可查阅《
节能项目节能量审核指南》和下载有关表格。
附件:1. 有关选项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2. 省节能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申报汇总表
3. 省节能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纲要
4.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纲要
5. 工业节水、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示范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纲要
6. 企业基本情况表
7. 项目基本情况表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财政厅
二○一○年八月九日
附件1:
选项范围的具体内容
选项范围 | 具体内容 | 特别要求 |
节能 | 燃煤锅炉(窑炉)改造工程 | 老旧工业锅炉更新综合节能改造,包括锅炉烟气、冷凝水回收利用等;水泥窑、墙体材料窑炉 、石灰窑等工业窑炉节能改造等。 | 要求年节能量500吨标准煤(或年节电量100万千瓦时)及以上;节能技术推广应用项目、其它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节能量难于核定),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应在500万元以上,实施后节能作用明显 |
余热余压利用工程 | 如水泥、石化等行业循环水系统冷却塔节能技术改造,化工行业采用余热(尾气)利用、密闭式电石炉、余热发电等技术实施节能改造;纺织、轻工及其他行业实施供热管道冷凝水回收等节能改造等。 |
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 | 如石化行业采集放空天然气回收利用、可燃气代油等技术改造,交通运输行业采用节能、代油以及提高运行效率等技术改造等。 |
电机系统节能工程 | 如更新淘汰低效电动机及高耗电设备和提高电机系统效率;实施被拖运装置控制和设备节能改造;优化电机系统的运行和控制、变频调速等措施,进行节能改造等。 |
能量系统优化工程 | 工艺系统优化、能源梯级利用及高效换热,发电机组通流改造等。 |
绿色照明工程 | 以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增强自主创新为主的高效节能照明产品生产线改造等;半导体(LED)照明产业化项目等。 |
建筑节能工程 | 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示范(不含太阳能热水项目)等。 |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星级酒店、公共机构、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中央空调、电梯等节能改造项目和工业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等。 | 节能率要达10%以上,项目的设备(包括设施)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 |
节水 | 高用水行业节水改造 | 电力、钢铁、石油石化、化工、造纸、纺织、食品加工等行业节水改造。 | 年节水1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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