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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工商局关于切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通知

  (五)大力整治低俗不良广告、净化广告市场环境。继续加强对电视、报纸、广播、期刊、户外印刷品广告的日常监管,及时制止、坚决查处格调低下、用语低俗、画面暧昧等有悖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和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低俗不良广告。进一步加大网上低俗不良广告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加强网上监测与巡查,对发布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以及其他低俗不良广告的网站,严厉查处,公开曝光,及时将有关网站名单通报相关部门,积极协同做好对发布非法涉性广告网站(网页)的删、关、查等工作,持之以恒地做好整治网上低俗之风工作。
  责任单位: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广告监测中心
  (六)做好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积极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创新,配合有关部门,探索“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服务管理新模式,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积极主动为流动人口经商办企业在市场准入、政策支持、收费减免、就业信息服务等方面提供快捷、便利服务。配合公安部门加大对流动人口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打击力度。配合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助落实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充分发挥流动人员中党员、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做好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积极配合劳动部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把职业介绍机构准入关,严厉打击职业介绍机构发布虚假劳务信息骗取钱财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取缔“黑职介”,立足职能,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纳入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重点。
  责任单位:登记注册分局、登记监督管理处
  (七)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鼓励、引导私营企业吸纳安置刑释解教人员,支持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以创业促进就业。要鼓励、支持和引导刑释解教人员投资办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为自主创业的刑释解教人员讲解相关法律、登记经营等相关知识和提供优惠政策,为申办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的刑释解教人员开辟“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提供便捷服务。会同司法、公安部门建立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资料库,实时了解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情况。全省各级个私协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对服刑在教、回归人员的帮教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刑释解教人员中重点人员的帮扶教育,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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