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登记监督管理处、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公平交易分局
(二)严厉查处取缔黑网吧。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严格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坚持“先证后照”。凡申请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均必须提交文化部门核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方可核发营业执照。要根据职责分工,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会同文化、公安等部门,坚决严厉查处取缔黑网吧。特别要重视发挥电信管理部门的作用,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从源头上及时发现黑网吧。对黑网吧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震慑违法、教育群众、警示社会。对为黑网吧提供接入服务或租赁场所等便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据《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对利用电脑服务部、劳动职业培训机构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依法予以查处取缔。对违法情节严重的黑网吧业主,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黑网吧对未成年人造成的危害,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监督、举报,并认真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责任单位:登记监督管理处、登记注册分局
(三)加大打击传销力度。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把打击传销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硬任务,切实做到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工作、群防群控,推动打击传销打防控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开展防止传销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进工厂、进市场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综治网络的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齐抓共管,有效防止和遏制传销向农村、社区、校园渗透蔓延。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在案件查处、人员处置遣返、预警防范等方面进行有效合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重点地区深入开展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大要案件的督办查处,加大对传销领导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的打击,加大对诱骗少数民族群众、学生、农民等参与传销的查处工作,重点打击以“资本运作”等名义及利用互联网从事的传销活动。在准确打击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的同时,深入排查和化解矛盾,做好对参与传销人员的疏导、教育等善后处置工作。
责任单位:公平交易分局
(四)继续深入开展“扫黄打非”。进一步加强对印刷、复制企业的监管及对地下非法印刷窝点的打击,严防淫秽色情等不良内容的非法出版物在辖区内印刷、复制。加强部门协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封堵查缴力度,坚决阻止非法出版物在社会上传播。集中力量对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场所,商贸文娱场所、繁华街区、旅游景点等易发问题部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非法生产销售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查处和打击力度,维护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预防和减少境外不健康电视节目对社会文化环境的危害。
责任单位:公平交易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