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
教育部门要结合我市特点,尽快完善将农民工子女纳入本地义务教育范围的办法。住建部门要积极研究为农民工提供保障性住房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工作,加快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为农民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提供便捷、顺畅的渠道。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快完善医疗保障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方便职工就地就近就医。计生、卫生部门要积极为农民工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综治维稳部门要积极设法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警务网络向厂区延伸,加强厂区内外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公安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0]32号)的要求,牵头组织尽快制定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迅速组织实施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宣传、文广新、体育部门要制定工业园区(厂区)开展各类公益性、群众性文艺体育活动计划,组织开展“文化下企业”活动。
五、充分发挥工会社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工会组织要加强对企业工会建设的组织领导,引导企业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完善工会主席和工会委员民主选举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选用和管理服务制度,探索公开招聘专职工会干部到企业担任工会负责人,深入推进企业“职工之家”建设和会员评议活动。切实发挥企业工会表达职工意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代言人”作用,代表职工与企业协商,督促企业纠正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参与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协助妥善处理职工群体性事件,引导职工依法维权、理性维权。要加强与行业协会、企业联合会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企业联合会对企业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的协调作用。
六、切实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正面舆论引导
(一)要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各级政府要拿出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组织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法制部门要协调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公开招聘会等有利时机宣传法律法规。通过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政策宣讲、专题座谈、流动宣传、印发普法读本等多种形式,对企业和广大职工开展法制教育,不断增强企业和职工的法制意识,形成企业依法管理、职工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