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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湖北华电襄樊发电有限公司#3机组执行脱硫上网电价的批复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湖北华电襄樊发电有限公司#3机组执行脱硫上网电价的批复
(鄂价能交函[2009]54号)


湖北华电襄樊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湖北华电襄樊发电有限公司#3机组申请执行脱硫上网电价的函》(鄂华电襄电司财函[2009]15号)收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176号)规定,你公司#3机组经省环保局验收合格(鄂环函[2009]419号),同意从2009年5月29日零时起执行脱硫加价政策,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436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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