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3)组织党员开展“双建双带”“设岗定责、服务承诺”活动。

  (4)根据农民意愿、立足发挥优势,建立一个农业合作组织,并建立相关管理制度。

  2、指导和帮助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新农村工作队应全程了解联系点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并给予必要指导和帮助。机关在结对共建期间,根据联系点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主要以如下活动形式给予指导帮助:

  (1)由有关负责人为全村党员上一次党课或作一次形势报告;

  (2)工作队队员参加一次村党支部民主生活会;

  (3)组织村党员开展一次传统教育或警示教育;

  (4)邀请村“两委”班子成员或党员代表到本单位参加一次学习考察活动。

  3、指导和帮助村党支部理清发展思路。

  以支持新农村工作队履行职责为重点,在加大扶持力度,明确重点扶持项目,解决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路桥、用电、饮水工程等基础设施的基础上,指导和帮助联系点发挥自身优势,理清发展思路。

  (1)帮助村进一步完善新农村建设规划,理清发展思路,落实发展措施;

  (2)扶持村建立一个农业专业合作组织;

  (3)指导村根据自身优势兴办一个集体经济项目,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4)帮助建立一个标准较高的“双建双带”基地,培养致富带头人。

  4、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联系帮扶困难党员群众。动员和组织本机关党员干部与交通村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结成帮扶对子,通过捐款捐物方式为他们献爱心、办实事。结对帮扶工作按照机关党委联系一个村支部、机关支部联系一个村党小组、机关一个党小组联系一名党员的方式展开。对困难党员群众的帮扶工作,首先由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摸清交通村需要帮扶的困难党员群众的数量,提交具体名单,然后由机关党委研究,并将帮扶名单分配到各支部,落实到党小组。活动期间由机关党委分3批次(每批5人)组织集中进村活动,通过走访座谈、了解村情民意,传递科技与致富信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增加群众感情,密切党群关系。

  5、指导和帮助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指导和帮助村党支部加快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建设,完善村卫生室、农家书屋、农村综合服务社,为交通村兴办公益事业尽可能提供物力和技术支持。指导村级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群众生活,倡导文明风尚。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