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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4.坚持科研兴教、科研立校,加强对教育规律、教学过程、教学方法的探索和研究。

  5.深化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将推荐生指标均衡分配到所有初中,尤其是向薄弱学校倾斜。

  6.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严格控制学生的在校时间、控制作业量、控制考试次数、控制考试科目,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竞赛、以中考成绩为学校排名、以各种名义办特长班。

  7.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引导学校和教师不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补习班、不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不随意增加课程难度、不增减课时、不超教学进度、不提前结束课程。

  8.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推广二道城乡教育异地互动教学做法,使农村中小学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9.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配齐心理健康教师,建立中小学心理健康发展指导中心和网站。

  (四)进一步保障特殊群体的受教育权

  1.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在入队、入团、评优等方面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2.实施留守儿童关爱工程,探索加强留守儿童教育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保障留守儿童更好地接受义务教育。

  3.落实《关于加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实施意见》,启动实施《特殊教育三年发展规划(2010-2012年)》。

  4.在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的基础上,对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实行“一免一补”。

  5.加强幼儿园管理工作,规范校办幼儿园的办学行为和招生行为;将城乡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出来的校舍优先用于学前教育的改革试验,探索将学前一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试点。

  (五)进一步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

  1.严把入口关,及时补充师资。利用绿色通道,吸引东北师大等院校优秀毕业生到我市任教。推广双阳、宽城、绿园区教师队伍建设的做法,逐步改善教师结构。

  2.加强教师培训,到2012年,所有农村教师由市、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轮训一遍,5年内农村骨干教师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3.2010年暑期前,配齐配强每一所学校领导班子。通过竞争上岗等机制,选派优质学校校级干部和后备干部到薄弱学校任职。

  4.落实长发〔2009〕1号精神,按照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1.5%、不低于校长工资总额2.5%的比例,将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不得挪用或挤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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