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调工作的通知
(宁政发【2010】14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顺利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普查任务,根据《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和《市政府关于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宁政发〔2009〕28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市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选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两员”选调工作的重要性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参与人员多、涉及范围广、管理难度大,其中“两员”的选调是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是保障人口普查取得圆满成功的重要基础,直接关系到普查数据的质量和普查工作的成败。各区县和市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两员”选调工作,精心组织、积极发动,切实做好“两员”的选配、管理和保障工作。
二、“两员”选调的组织管理
“两员”的选调工作由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并具体部署,街镇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所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不论级别和隶属关系,必须服从所在区(县)、街镇人口普查机构的统一安排。规模较大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普查机构并配备普查人员,配合做好人口普查工作。
三、“两员”选调的配备要求
普查小区按照实际普查任务需要划分,原则上每个普查区按照80户(200-250人)左右的工作量,划分成若干个普查小区,“两员”按照普查小区配备。每个普查小区至少配备1名普查员,在流动人口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的地区,应视具体情况适量增加配备普查员;同时,要根据当地情况,配备比例不少于10%的机动普查员。原则上每4-5个普查小区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
四、“两员”选调的基本条件
(一)普查指导员原则上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年龄在60周岁以下;普查员要求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年龄在60周岁以下,能工整、清楚地填写普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