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2010年中介服务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2010年中介服务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长府办发〔2010〕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长春市2010年中介服务业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

  长春市2010年中介服务业工作要点

  中介服务业是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发育水平是市场经济发育程度的重要标志。中介组织作为独立的经济社会组织,对于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平衡市场主体利益,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承接政府职能转变具有重要意义。大力培育和发展中介服务业,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

  一、明确思路,把握中介服务业工作脉络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长春市作为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核心区的区位和先发优势,坚持以发展为主线,通过理顺管理体制,深化各项改革,规范中介组织的经营行为,加大政府培育和扶持力度,进一步构建与国际惯例相衔接、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的中介服务业工作运作机制。

  二、形成合力,加强对中介服务业工作的领导

  为加强对我市中介服务业工作的领导,成立长春市中介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崔杰市长担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隋忠诚、副市长肖万民、市政府秘书长桂广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是中介服务业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组织对中介服务业发展工作中重大事项的调研、论证和决策,制定发展规划,出台促进中介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法规。

  长春市中介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牵头拟订中介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各职能部门,不定期召集领导小组会议,组织、指导、协调、调度全市中介服务业工作。

  三、深化改革,提升中介组织市场化水平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要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清理现在由事业单位承担并可以转由社会中介机构承担的咨询、交易服务、公证、鉴定、检验检测等中介职能,具备条件的从事业单位逐步剥离出来,交由各类中介组织承担。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