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2012年安徽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爱卫〔2010〕3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
经国务院同意,全国爱卫会决定开展“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根据国家《
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省正在实施的“农村清洁工程”,省爱卫会组织编制了《2010-2012年安徽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二日
2010-2012年安徽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2010一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省正在实施的“农村清洁工程”,经省政府同意,现制定2010-2012年安徽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爱国卫生工作的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卫生面貌得到改善。但是,当前城乡环境卫生总体状况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广大农村和部分城市地区“脏乱差”现象比较普遍,城市还存在不少卫生死角,农村垃圾随意堆放,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仍十分薄弱,相当一部分农村居民饮水卫生不完全达标,近半数农户没有使用上卫生厕所,多数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贸市场和外来工聚居地环境卫生条件很差;管理机制不健全,许多村庄没有专职保洁员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部分群众环境卫生意识薄弱,卫生习惯较差。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是新时期下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加强城乡特别是农村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改善城乡卫生面貌,提高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有效防控传染病发生和流行。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措施,切实开展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有效防控手足口病等传染病发生和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