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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促进沈阳市环保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促进沈阳市环保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沈环保〔2009〕159号)


各有关单位:
  环保产业是环境保护工作的技术保障和物质基础,是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被称为“21世纪我国工业发展的朝阳产业”。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辽宁省政府和沈阳市政府关于全面学习日本川崎市循环经济模式,将我市建设成为环境样板城的有关指示精神,现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就促进我市环保产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沈阳市环保产业发展现状
  (一)环保产业发展的有利条件
  “十一五”期间,国家实施节能减排和生态市建设工作,在污水治理设备标准化、成套化开发、污水资源化、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方面加大了投入力度,极大地拉动了环保产业的市场需求。我市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装备制造业基础雄厚,同时,又面临八城市构建沈阳经济区和我市开展生态市建设的发展机遇,我市的环保产业必将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
  (二)环保产业发展现状
  目前,我市环保及相关产业的门类较为齐全,发展速度较快,总体规模不断扩大。到2008年底,我市环保及相关产业年产值达300亿元,污水处理、危险废物处置等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污染治理设施社会化运营也取得了长足进步。
  但从总体上看,我市环保产业尚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需要,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环保产业引导机制不完善,缺乏有效的扶持政策和激励机制,环保产业投融资渠道不顺畅;二是环保产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转化的驱动力和能力不足,污水处理设备国产化、本地化水平低;三是环保产业市场不规范,部分环保产品的质量标准体系尚不完善,产品质量缺乏有效监督;四是尚未形成社会化、系统化、规模化的服务体系。
  二、发展环保产业的基本思路和目标
  (一)基本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市和环境样板城市为契机,以自主创新、合资合作、发展循环经济为手段,加强政策引导,充分让环境保护相关产业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加强监督管理,培育和规范环保产业市场;抓好近海经济区静脉产业园区建设,发挥引导作用,加快扶持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大力发展环保服务业,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较高业务水平的专业环保服务机构;依托重大环境整治工程,开发一批市场急需、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的重点技术和产品,逐步把我市的环保产业发展成具有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新兴支柱产业,为我市的生态市和环境样板城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有效的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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