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财库[2009]77号)
市直预算单位,各区、县(市)、开发区财政局,各有关商业银行: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强化财政资金监督,市财政局与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沈阳市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改革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沈阳市财政局
二OO九年二月六日
沈阳市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公务支出行为,控制预算单位现金流量与现金结算风险,根据《辽宁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关于印发〈辽宁省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库〔2008〕40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公务卡改革的必要性
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贷记卡),属于银行卡范畴。实施公务卡管理制度,是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从源头防治腐败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提升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对于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加强财政支出监督管理,提高财政支出透明度,建设“阳光财政”具有重要意义。
(一)推行公务卡改革是提高财政财务透明度的内在要求
提高财政财务管理透明度是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我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预算执行的透明度有了很大的提高,很多违规和不规范操作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预算单位大量提取和使用现金现象仍然存在,成为财政财务管理的盲区,需要认真加以解决。推广和应用公务卡是解决现金支付问题最有效的工具和手段,是提高财政财务管理透明度的内在要求,对于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加强财政支出监督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二)推行公务卡改革是源头防治腐败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措施
建立源头防范治理腐败的机制制度,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对财政部门提出的明确要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以后,随着财政直接支付和除了现金结算以外的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全部纳入财政动态监控范围,一些违法违规行为逐渐转向采用现金方式。由于现金支出活动透明度差,不可避免的存在违规问题,甚至诱发腐败,因此,改革现金支付方式已成为现阶段强化财务管理、预防腐败问题发生所应重点突破的关键环节。在这种形势下,推行公务卡改革,在公务支出领域引进具有“雁过留声、消费留痕”特点的公务卡,替代现金结算,通过制度创新,从源头上、根本上堵住漏洞,已成为当前加强财政管理和防治腐败工作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