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参加2010年全国县级卫生局局长培训班的通知
(琼卫人〔2010〕21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0年全国县级卫生局局长培训班的通知》(卫办人函〔2010〕611号)精神,2010年卫生部继续开展县级卫生局局长培训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主要包括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背景、总体思路、主要任务以及近期重点工作、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新农合制度、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基本药物制度、
侵权责任法等内容。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0年10月22日-28日,为期7天,含报到及离会2天。
培训地点:北京西苑饭店。
三、培训师资
培训师资主要由卫生部及有关部委负责同志和专家组成。
四、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培训对象为县级卫生局局长或副局长,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各派一名领导参加。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费、食宿费、资料费由卫生部承担,交通费等其他费用自理。
(二)请各市县卫生局将报名回执(附件1)于8月12日上午12:00前传真至厅组织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wst408@163.com。如需变更,请于培训班开班前7天告知厅人事处。
联系人:鲁建瑜
联系电话:65388319、65388650(传真)
附件:1. 报名回执
2. 2010年全国县级卫生局局长培训班报到通知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
附件1:
报名回执
市(县、自治县)(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身份证号码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
| 传真
| Email
| 是否需要安排单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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