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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8.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维护整洁率,城市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70%以上。
  (三)市情指标
  1.铁路沿线及周边地区环境卫生整洁率控制在95%以上;
  2.高速公路沿线及周边地区环境卫生整洁率控制在95%以上;
  3.普通公路沿线及周边地区环境卫生整洁率控制在90%以上;
  4.城市一二级街路道路整洁率和环境卫生整洁率达到100%,三四级街路道路整洁率和环境卫生整洁率达到95%以上;
  5.全市农村改厕普及率达到70%以上;
  6.农村镇村街路道路硬化率和环境卫生整洁率达到80%以上;
  7.城市居民居住社区环境卫生整洁率达到90%以上;
  8.农村居民庭院环境卫生整洁率达到80%以上;
  9.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维护整洁率,城市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75%以上。
  二、实施内容
  (一)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整治活动
  1.城区通过集中整治,保证一二级街路路面清洁平整,人行步道无破损,利用软、硬覆盖解决城市区域内裸露地面问题;周边建筑立面色调统一,广告设置规范,无乱摆乱挂现象,车辆无乱停乱放现象,店面“门前三包”落实到位;三四级街路和居民居住社区路面硬化、环境卫生整洁干净,社区绿化美化,楼道亮化,塑料袋等白色污染有效治理,无卫生死角。重点是保持市容和社区卫生整洁美观。
  2.农村通过集中整治,要清除各类积存垃圾,硬化和平整道路,设置固定垃圾收集点,疏通沟渠,清理柴堆、粪堆、坑塘,消除白色污染,搞好农户居民室内和庭院环境卫生,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基本达到环境卫生管理常态化。要继续推进农村“四有一无”建设,每个行政村要确保保洁员数量足,垃圾点布局合理,做到定人保洁环境、定点投放垃圾、定时清运垃圾,实施长效管理。
  (二)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
  1.在城市主干道和繁华街市设置果皮箱,在居民社区设置垃圾收集设施,加大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运输、道路水洗设施和机械设备的投入,提高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的整洁率,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逐步实现垃圾和污水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2.推进城市供水和排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要加大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力度,有条件的县(区)要将环境卫生管理范围向乡村延伸,乡(镇)要设立专业环境卫生保洁队伍,设置垃圾收集、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要建立村屯“四有一无”清扫保洁机制,逐步实现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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