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建立健全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开展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在水源地、粮食蔬菜等农产品基地、土壤污染严重地区加大土壤环境监测密度。建立完善土壤环境监管政策,探索建立土地使用的土壤环境质量评估与备案制度。建立污染土壤风险评估和环境现场评估制度,加强被污染工业场地的环境监管,禁止未经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污染场地进行土地流转和二次开发。造成土壤环境污染的工矿企业需缴纳土壤环境治理修复金。加大政府投入,加强控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金属等对土壤的污染,开展修复示范,2012年前各市分别启动2-3处典型污染土壤场地的修复试点。
(四)深化粤港澳合作,打造绿色优质生活圈。
以珠三角环保一体化为契机,深化粤港澳合作,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机制,打造绿色大珠三角优质生活圈。
推进东江水质保护和竹银水源系统建设合作,保障港澳供水安全。继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合作,完善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强对光化学烟雾以及灰霾天气与大气质量关系的合作研究。继续推进大鹏湾及深圳湾区域环境管理和加强珠江口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合作。开展珠江口红树林湿地保护工程、东江水源林工程建设;加强在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疫源疫病监测、优良乡土树种、林业科技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深化“清洁生产伙伴计划”,推进“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标志计划。
加大对废物跨境转移的监管力度,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交流与合作,推进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方面的合作。
探索共同举办、轮流承办环保研讨会或环保博览会的模式,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环保展览品牌,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
八、强化区域协同联动,搭建环境监管一体化平台
以推进区域环境监测网络一体化、统一区域环境监察执法、强化区域环境预警应急响应联动、实现区域环境信息共享为着力点,系统提升区域环境监管水平,率先搭建标准统一、上下联动、横向联合、协同有序、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环境监管一体化平台。
(一)环境监测一体化。
优化完善区域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推进区域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一体化。优化升级珠三角区域大气监控网络,将珠三角所有城市站全部纳入区域大气监控网,加强大气能见度、温室气体浓度监测;率先制定实施符合珠三角空气污染特征的区域空气质量标准,将细颗粒物、臭氧、一氧化碳等区域空气质量标准确定的特征污染物指标列为法定监测项目。完善珠三角水质自动监控网络,将珠三角现有水质自动站全部实现与省联网;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全指标分析和流域特征污染物监测,扩大省控断面的覆盖范围,完善跨行政区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监测站,加强对跨界水环境的实时监控。推进生态、土壤、地下水、海洋、核与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实现监测点位的全面化与监测领域的全覆盖。加强海洋灾害预警与应急系统建设。
强化区域联合监测,推进区域监测能力建设一体化。配强配精省环境监测中心,重点提升广州、深圳两个区域站,全面推进珠三角二级、三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达标建设,在有条件的镇设立环境监测分站,构建珠三角一体化环境监测网络。在淡水河等跨界断面建立同步监测机制,在广佛水源地等跨区域调水水源区和重大区域性环境问题发生地区等实行联合监测。
统一监测方法和标准,推进监测质量管理一体化。建立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监测全程序质量控制,统一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强化区域环境监测数据与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完善区域环境质量评价体系。
(二)环境监察执法统一化。
加快推进各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进程,着重加强基层执法机构及能力建设,构建省、市、县(区)、镇(街)四级环境监察网络。提高环境监察队伍的执法能力,逐步健全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建立跨区域的联合执法机制,联合查处跨区域的环境问题和污染纠纷,重点打击行政区边界的环境违法行为以及非法转移危险废物行为,联合调查处理重大环境信访案件,完善案件移交移送机制。统一区域环保执法尺度,建立统一的环保行政案件办理制度,规范环境执法程序、执法文书。
(三)环境预警应急响应联动化。
加强区域环境风险防范。建立各类环境要素的环境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区域环境风险区划,制定环境风险管理方案和环境应急监测管理制度。加强对环境敏感地区和环境风险源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消除污染事故隐患。
提升区域环境监测预警与应急能力。建立应急监测、预警移动平台及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强化环境监测数据应用与综合分析预警,加强重要环境敏感区域污染监控预警,建设完善辐射环境监测系统、核与辐射应急处理处置队伍。建成梯度合理、协同作战、响应快速的区域环境应急监测网络。健全珠三角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对区域应急监测实行统一指挥协调、资源统一调配、数据统一管理,建成突发性事故应急监测体系。加强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区域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建立畅通的环境事故通报渠道,强化应急响应能力。
(四)环境信息共享化。
建立完善的区域性环境信息网络,继续推进和完善重点污染源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城市间、部门间网络互联互通。建立珠三角污染源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推进珠三角环境管理系统、环境监测系统、环境污染预警和应急系统、环境地理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区域环境信息标准化体系,提高信息共享水平,实现城市间、部门间环境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建立完善的珠三角重点污染源信息、水环境信息、重大项目环评信息的披露机制,搭建珠三角环境信息统一对外发布的网络平台。
九、统筹协调环保体制机制,突破一体化瓶颈
建立推进本规划落实的领导协调机制,明确政府环境权责,深化区域环境合作,构建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及区域环境系统内在需求相适应的体制机制。
(一)健全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