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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珠江三角洲城乡规划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的通知


  (五)划定区域绿地、推进区域绿道建设,实现保护生态、改善民生、发展经济的完美结合。

  以规划控制为主要手段,划定和保有区域绿地,确保珠三角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延续性,保障区域生态安全、奠定珠三角低碳发展基础。在此基础上,选取重点廊道,以推进生态修复和休闲游憩空间打造为主要手段,建设区域绿道,从而在广大城乡地区,建成一个分布合理、相互联系、永久保持的“绿色空间”系统。

  1.构建完整的区域绿地系统,维育区域生态安全、建设绿色低碳珠三角

  科学构建区域绿地系统。基于珠三角的自然生态格局和城乡发展状况,以山、林、江、海、田为要素,通过连通区域内具有重大自然生态价值和景观代表性的生态斑块和生态廊道,形成“两环、两带、三核、网状廊道”的区域绿地体系(附图5,表3),协调城市(镇)建设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关系。

  划定生态控制线,严格保护区域绿地。“两环、两带、三核、网状廊道”区域绿地的边界即构成珠三角生态控制线。生态控制线一经划定,应实行长久性保护,严格限制一般性的开发进入。以生态控制线强化城市(镇)增长边界的控制,遏制城市(镇)建设的无序蔓延,形成科学合理的生态空间格局,引导城乡空间紧凑、集中、高效发展,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各市在具体落实生态控制线时,应明确重点管理区边界,由地方实施空间管理,由省实施监管。适时制订《珠三角区域绿地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2.重点推进区域绿道网建设,实现保护生态、改善民生、发展经济的完美结合

  在规划确定珠三角完整的区域绿地体系的基础上,沿着河滨、溪谷、山脊、山谷等自然和人工走廊建立线型开敞空间--绿道,串联珠三角重要的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城乡居住区等。在区域层面,要形成6条总里程数超过1690公里、服务人口约2560万、具有国际先进水准的区域绿道(省立)(附图6,表4)。各市要积极规划建设城市与社区绿道,与区域绿道(省立)相连接,形成“区域-城市-社区”三级绿道网络,营造更多人文要素与自然生态要素紧密结合的区域生活休闲空间,确保城乡居民休闲活动的畅达流通,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休闲游憩需求,并带动第三产业特别是旅游观光、度假产业的发展,实现保护生态、改善民生、发展经济的完美结合。

  精心筹划区域绿道建设。按照“一年基本建成、两年全部到位、三年成熟完善”的要求,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把珠三角绿道打造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宜居城乡、惠及广大百姓的标志性工程。认真贯彻“省统筹指导,地方政府建设为主”的原则,省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指导,督促各地实施好区域绿道总体规划纲要和技术指引。珠三角各市要从自身实际出发,依据省的统一规划和标准,组织编制详细规划并实施建设,限期建成:2010年各市要将市域内70%以上的区域绿道建设成型,并实现城市之间互联互通。其中,广州确保在亚运会开幕前、深圳确保在大运会开幕前全面建成市域范围内的区域绿道;2011年底珠三角各市要建成全部区域绿道并投入使用;2012年珠三角绿道网要配套完善各项设施,形成新的旅游热点和经济增长点,实现区域休闲生活一体化。

  (六)重点优化城市(镇)增长区,培育新城和新型社区,促进城乡融合。

  积极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针对珠三角城郊地带土地利用效益低下、功能混杂、公共服务薄弱、景观特色模糊等严峻问题,当前重点要将城市(镇)增长区,即城市(镇)的现状建成区边界线与规划建成区边界线之间的地区,作为促进城乡融合的核心区和切入点,根据城市(镇)总体规划实施有效引导和精细化管理。对城市(镇)增长区,要明确其城镇化的目标和策略,科学提升功能、合理规划布局,从而优化人口与土地使用结构,提升发展质量,达到以城带乡、城乡融合的目的;要以建设新城以及多元化新型社区为重点,促进城市(镇)精明增长,带动乡村健康城镇化,同时实现珠三角城乡建设由目前沿交通干线无序蔓延,转向有序增长、用地集约的模式。

  1.全面统筹城市(镇)增长区的发展,明确发展策略

  在珠三角区域的整体层面明确城市(镇)增长区的人口和建设用地增长规模,在确保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确立与珠三角地区各世界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定位相符合的开发时序,建立科学的增量土地供应机制,探索研究世界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一般城市(镇)的增长区建设用地供应的优先顺序和优先条件,促进城镇增长区科学发展。土地供应要明确用于公共利益、重大基础设施和宜居建设的用地比例,防止产业用地、尤其是低端制造业用地过分扩张导致居住环境恶化。

  2.建设新城,引导城市(镇)增长区发展转型

  大力建设新城。以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公共交通等大交通体系建设为导向,以工业园区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载体,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用地紧凑、产业先进、功能混合、资源循环、生活多元的新城,成为珠三角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新城建设引领珠三角城市(镇)实现组团式有序增长,引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广佛肇都市区应以城际拓展区以及外围战略节点为重点,整合新客站周边地区、芳村-桂城地区、广州东部港城、广州空港新城的发展,大力推进广州知识城、黄埔临港商务文化区、萝岗中心区、南沙滨海新城以及佛山东平新城、顺德德胜新城、高明西江新城、三水云东海新城、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旺)等新城建设;深莞惠都市区应以优化城市组团结构、挖掘土地潜力为重点,推进深圳光明新城、龙华新城、坪山新城、大运新城以及东莞松山湖、惠州南部新城、东江科技新城等新城建设;珠中江都市区应以建设城市外围组团为重点,推进珠海唐家湾、高新区、大学园区、金湾、西部中心城区以及江门滨江新区、中山东部滨海新城、中山城市新发展区等新城建设。各新城应以《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为依据,明确功能定位,做到优势互补、分工合作、错位发展,建设成为现代化新型都市。

  新城建设应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强调功能开发平衡,注重居住、就业、商业、购物、办公、文化娱乐、休闲、公共设施等方面的平衡协调发展,为新城居民提供多元化、综合化的城市服务;注重人口规模、就业容量以及生态容量的平衡,在“生态优先、适度规模;节约资源、紧凑发展”的理念下,明确新城的合理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科学安排各功能用地比例,建设绿色生态的新型社区以及产业集聚区,创造安居乐业、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宜居家园。

  新城区建设要统筹安排乡村生活与生产用地,引导乡村地区健康城镇化。在生产用地方面,要按照“集中发展、统筹利用”原则,在新城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内优先安排农村经济发展用地,用以置换农村零散、低效的工业用地,尤其是位于生态廊道、景观廊道内的工业用地,促进工业用地的高效使用,同时将原有的乡村工业用地优化为新城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开敞空间以及政府储备用地,促进城市(镇)整体形象与景观风貌提升。在居住用地方面,新城建设应优先布局农村住宅集中建设区,统一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实现农村住宅集中建设区与城市型居住区的协调布局,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引导农村居民向城镇居民转变、农村社区向城镇社区管理体制转变、村庄形态向城镇形态转变,实现健康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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