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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珠江三角洲城乡规划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的通知

  1.协调湾区开发建设规划,夯实空间载体、提供配套完善的基础设施

  优化湾区土地利用和功能布局。确立湾区实施低碳发展策略,倡导“清洁生产”和“绿色消费”,通过生产创新、生活创新和生境创新,发展成为大珠三角区域创新、功能提升的核心。为此应立足于发挥湾区当前环境品质较高的有利条件,按照产业发展与环境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协调湾区内各城市(镇)的生产、生活、生态等用地安排,优化功能布局,确保湾区成为承载珠三角产业升级和区域高端服务功能集聚的优质空间,支撑区域创新基地、服务中枢、生态核心和多元文化融合区的形成。通过编制跨行政区域的联合规划,以及建立土地利用和项目建设互相通报、市政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机制等手段,实现相邻城市在湾区内的土地利用协调、设施和交通对接,并且创新土地开发利用模式,促进集约发展;重点关注、协调各市的填海造地计划,避免过度开发而引发区域生态问题;合理确定生产性岸线的规模、开发模式,确保生产岸线与生活岸线相协调。

  协调湾区交通发展。整合湾区内机场、港口、轨道等重要交通资源,进一步增强湾区与珠三角其他地区以及港澳各级交通枢纽的有效衔接,实现各类经济要素的高效流动。当前应重点推进湾区内重大交通设施的建设、加强湾区与珠三角区域交通的有机衔接,为高端服务功能和区域创新基地的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2.深化粤港澳跨界合作,强化湾区创新功能和辐射带动能力

  在湾区规划建设若干粤港澳合作区域,促进高端服务业的聚集:将广州南沙黄阁地区打造成为穗港澳现代服务业特别合作区,将广州番禺石壁地区打造成为港澳服务外包中心,将深圳前海地区打造成为深港联合共建国际大都市区的试验区,将珠海横琴新区打造成为粤港澳紧密合作示范区。建立联合创新体系:依托广州科学城-广州大学城-广州生物岛-佛山高新区、东莞松山湖-深圳光明新区-深圳大学城-深圳高新区-香港、中山火炬开发区-珠海唐家湾-珠海大学园区-珠海金湾-澳门三大发展带,在湾区规划建设若干粤港澳合作创新区,打造全球著名的创新中心和成果转化基地,带动大珠三角产业转型升级。

  加大体制创新和先行先试力度。在CEPA框架下进一步扩大开放,在试点制度设计、体制创新、港澳经济合作事项等方面先行先试,以各类合作区域作为加强粤港澳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深度合作的重要载体和先行区,率先探索建立合作方式灵活、合作主体多元、合作渠道畅顺的新机制,为全国建立更宽领域、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格局提供经验。

  3.整合和提升湾区生态文化资源,营造世界一流人居环境

  加强对湾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在湾区内执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重点保护好湿地、河网、红树林保护区、候鸟及其栖息地保护区,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对区域绿地的侵蚀。严格限制对生态环境有负面影响的建设项目,积极构建湾区产业的生态系统,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积极利用新能源,构建湾区循环经济体系。建立湾区环境保护监测与区域联防联治机制,通过区域大气环境和水流域治理,遏制环境污染,确保湾区成为珠三角的生态核心。

  重点推进湾区滨水休闲游览网络的建设。积极改变目前对滨水地区仅局限于建设港口或布局临港工业的开发利用模式,推动对滨水区域的综合开发,特别对滨水岸线功能配置进行合理调整。应当注重滨水岸线公共功能的开发利用和景观建设,建设开放性、高可达性、人性化的魅力水岸系统。以区域绿地、公园绿地和绿道网为重点构建湾区开敞空间体系,结合交通网络建立充分体现阳光海岸、人文水网的区域休闲游览网络。大力强化湾区的休闲旅游功能,以湾区休闲旅游发展带动珠三角人居环境的改善,并提高湾区的知名度和凝聚力。

  促进多元文化融合。充分挖掘湾区岭南水乡特色,对具有代表性的历史聚落、传统街区和文化遗迹进行重点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整合历史文化资源。整合民间层面的多元文化特征,构建包括珠三角岭南传统文化及新兴城市移民文化、香港国际都会文化和澳门欧陆风情文化在内的“多元文化融合之区”,凸显区域整体文化魅力,塑造湾区文化品牌,提升湾区国际化水平。积极搭建湾区国际交流与合作平台,吸引国际高端人才在湾区居住、就业,建成享誉全球的宜居湾区。

  (四)引导区域公交网络与城市-区域空间发展良性互动,促进城镇群紧凑、有序和一体化发展。

  积极借鉴以大运量区域公交走廊支持区域紧凑发展和土地集约利用的成功经验,以珠三角地区业已确定的“一脊、三带、五轴”区域空间结构为框架,以已规划确定的珠三角城际轨道网为主体,科学构筑以城际轨道、客运铁路专线为主干的珠三角区域公交走廊,依托区域公交走廊的枢纽、站点建设紧凑的聚集中心,强化中心城市的服务功能、带动城市新区和新市镇建设,优化城镇体系和推动区域空间融合,促进“多中心、网络化”现代城镇体系的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模式形成和完善,同时提升土地利用效益、避免非农建设无序蔓延,减少对私人汽车交通方式的依赖、改善交通结构,从而促进区域低碳、高效发展。

  1.科学构建以城际轨道、客运铁路为主干的区域公交网,引导城镇体系和空间结构的优化

  通过区域公交走廊将区域发展轴线上的城市中心区、重要城镇节点和策略发展地区有机串联,加强珠三角各级中心城市之间的衔接,改善沿线城镇节点和新区的交通区位,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近期,在推进广珠、广佛肇、穗莞深、莞惠等城际轨道,以及广深港、武广客运专线、贵广、南广铁路等项目建设的基础上,做好规划协调,实现轨道交通建设和城市(镇)发展的有效联动,引导城镇体系的优化。着眼长远,做好区域规划公交走廊、枢纽站点用地的规划控制,结合沿线的重要城镇节点、策略发展区,实施联动建设开发。(附图4,表1、表2)

  2.优化出行模式,实现区域出行公交化

  合理分类满足交通需求。科学组织城际轨道、客运铁路与城市轨道的分工协作,前者以满足三大都市区之间的长距离快速交通、都市区内中心城市之间的较长距离快速交通的需求为主,后者以分担中心城市与直接辐射区密集的通勤交通、大城市内重要组团之间的干线交通以及中心城区内部高强度交通联系为主。对于以满足高强度向心通勤交通需求的交通线路,应当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沿线辅以其他大运量的公共交通方式,建成复合交通走廊,保证半小时至一小时的通勤时间。

  加强邻近城市轨道交通的衔接。相邻地区城市轨道建设方案必须协调一致,在线路、站位方案紧密衔接的基础上,鼓励采取跨界运营或枢纽换乘的方式,为跨界通行提供“无缝”出行方案。

  加强轨道公交与其他公交方式的衔接,实现轨道公交枢纽间和枢纽内各环节的有效衔接和高效换乘。除在轨道公交站点设计方案以及公交线路规划中充分考虑接驳的便利外,应当注重城市(镇)公共交通运营系统的整合,探索加强轨道公交与其他公交衔接的创新方式:如将与轨道枢纽接驳的BRT线路交由轨道运营公司一起经营;鼓励轨道运营公司与其他公交公司组成股份合作公司,经营重要的“喂给型”公交线路;在进行TOD开发的轨道枢纽周边一定范围内开通由轨道公司专营的短途公交线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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