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城乡区域空间格局。至2020年规划期末,将广州、深圳建设成为世界城市,引领区域一体化;三大都市区多元化发展:广佛肇都市区形成多中心梯度分布的空间发展格局,广佛同城化发展,整体辐射能力加强;深莞惠都市区形成以深圳为核心,东莞、惠州为次中心,重要发展廊道为依托的多中心点轴发展格局;珠中江都市区形成多中心均衡分布的空间格局,人口城镇化水平达到85%以上。环珠江口湾区建成珠三角的创新核心、生态核心、高端服务中枢和多元文化融合区。基于公共交通引导的区域城镇体系和区域空间发展模式得以确立,传统低密度、蔓延式的发展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围绕区域轨道交通枢纽站点建成一批城市(镇)新区,城乡融合水平、融合程度显著提高;保障各类规划衔接的机制与制度、标准得以建立和完善。在规划近期,至2012年,城际轨道交通枢纽站点及周边地区全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完成修编)并有效实施;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都市区一体化规划以及环珠江口宜居湾区重点行动计划完成近期实施评估:“三规合一”机制初步建立,城乡区域规划信息平台基本建成。
--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至2020年规划期末,人们的出行和交往更加便利,建成以广州为中心、主要城市间1小时互通的城际轨道交通网;区域城乡公共服务中心体系进一步完备,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一体化,建成1小时服务圈:“区域绿道-城市绿道-社区绿道”的生态休闲体系得以建立,建成1小时区域休闲生活圈;建成一批设施完善、环境优美、体现循环经济理念的绿色社区;市政设施水平不断提高,城市(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和城市(镇)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100%;城市(镇)、乡村景观风貌明显改善。在规划近期,至2012年,城市(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0%左右,城市(镇)生活垃圾处理率达85%左右,城市(镇)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80%以上;珠三角所有设市城市、中心镇完成或启动一项以上特色风貌街区复兴工程。各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实绩考核评分逐年有所提升。
三、主要任务和规划措施
(一)构建低碳生态化、高效能、高品质的城乡规划建设模式,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一体化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城乡规划应以实现低碳生态化、高效能、高品质发展为目标,优化空间资源的配置,促进集约、高效发展,确保在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的进程中为珠三角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坚实的空间载体。
1.优化区域生态结构和产业布局,构建低碳发展的总体框架
推进珠三角多层次、网络化的区域绿地体系的规划建设。整合珠三角多元自然生态资源和绿色开敞空间,明确城市(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有效控制非农建设无序蔓延。强化区域绿地的规划管制,严格执行占补平衡措施,对区域绿地内违法建筑予以清退并按要求进行复绿建设,通过严格的空间管制确保对生态和环境资源的保护真正落实到位,维护区域生态安全。
优化珠三角各城市(镇)的产业布局。在城市(镇)总体规划功能分区的指引下,合理布局产业的研发、制造、销售功能:有机配置研发、设计与科研院校,促进先进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在城市(镇)增长区合理规划先进制造业园区,大力推行产业入园;在商业区建立营销部门,便于与消费者建立广泛联系。注重土地挖潜,结合城市(镇)对用地功能的调控,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推动产业结构高级化,达到产业布局的低碳化、循环化。确定一批工业园进行生态园区的试点建设,在产业结构、环境影响方面起到示范作用,打造一批绿色特征明显、环保节能、舒适高效的现代化工业园区,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2.转变土地利用模式,实现城市(镇)、村庄集约建设
优化空间形态和土地利用结构。以城乡规划为主要手段,大力优化土地利用方式、城乡发展形态、产业结构和布局,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对各级城市中心、城市新区、产业园区、大学园区、生态廊道、交通廊道等基本要素进行空间统筹,根据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明确不同的规划政策和建设标准,调整和优化用地结构。对于各级城市中心及其增长区、城市新区、村庄,要采取紧凑式布局和集约式开发,并注重和满足各类民生服务、人居环境建设的用地需求;对各类产业园区要加快更新、置换、提升、改造,控制低端工业用地的比例,不断提高高端服务业以及生态用地比例,防止工业用地的过分扩张导致居住环境恶化;对生态开敞空间、生态廊道、交通廊道的用地,要纳入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实施严格的保护和监管。
发展紧凑城市(镇)。积极推行公交引导(TOD)的土地开发模式。科学构筑城市轨道、快速公交、常规公交干线等大流量的公共交通通道,对通道沿线及站点周边地区适度提高土地开发强度,围绕站点紧凑布局居住、办公、商业、公共空间等功能,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城市(镇)布局紧凑化发展。
提倡建设城市(镇)综合功能区。减少城市(镇)就业与居住的空间距离,减少无效交通,提高土地的资源效益,避免因通勤导致的长时间钟摆式交通,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城市(镇)邻里模式。城市(镇)街区尺度控制应以安全、舒适、公平为原则,充分考虑步行和自行车的需求。
释放城市(镇)土地潜能和提高综合承载能力。以存量用地改造为核心,推动城市(镇)发展模式向“非用地扩张型”的转变。各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旧城镇、旧村庄和旧厂房等“三旧”改造计划,通过城市(镇)更新,以内涵提升方式挖掘土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能。城市(镇)更新要结合产业升级和功能置换,优化产业结构并优先保障公共配套服务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公共绿地、政策保障性住房等的用地需求。积极开发地下空间,深度挖掘城市(镇)空间利用潜力,提高土地资源的综合承载力。
集约村庄建设。在广大乡村地区,通过集中建设中心村、整治“空心村”,建设农民公寓、改造集体工业厂房,整理农村闲置宅基地、促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等手段,提高乡村地区的土地利用效率,建设用地集约、环境良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3.构建安全经济、高效便捷、低污染低能耗的绿色交通系统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改善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确立公共交通的主体地位。加快推进大运量的城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积极发展快速公交,构建多层次的公共交通线网体系。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的骨干作用,注重各种交通方式之间的衔接,通过常规公交的衔接、联结、延伸和补充,提高公交覆盖率;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公交专用道,全面提高公共交通运行速度和运转效率。控制私人机动车出行数量。
建立城市(镇)慢行交通系统。在城市(镇)综合交通规划中必须编制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系统的专项规划,积极开展步行专用系统和自行车专用系统的详细设计,加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与公共交通系统的接驳;将步行道、自行车道与机动车道相隔离、分离或单独成线联网,营造安全、便捷、舒适、优美的城镇慢行出行环境。通过提高城市中心区和就业岗位密集区的停车收费、实行针对小汽车区域性拥堵收费等交通需求管理手段,抑制高能耗、低效率的交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