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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珠江三角洲产业布局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的通知


  (3)食品饮料。重点构建以广州、东莞、深圳、佛山、肇庆为主的饮料制造集聚带,以广州、佛山、东莞、江门、惠州、中山为主的食品加工制造集聚带。发展一批广东凉茶、啤酒、饮料、保健功能食品、添加剂、调味品、肉制品等为主的食品饮料产业集群和集散地。

  (4)建筑材料。建设形成以佛山、深圳为中心,辐射国内外的新型建筑材料产业集群。重点建设佛山世界级现代陶瓷产业基地,强化总部经济功能,辐射带动肇庆、清远、河源、江门等地陶瓷产业发展;形成以深圳玻璃技术研发为中心,辐射带动广州、东莞、佛山、中山、江门的玻璃深加工,打造产业链上下游分工合作、紧密衔接的珠三角玻璃及玻璃深加工产品集群。发展以中山为中心的管桩建材和木地板产业集群。

  (5)金属制品。建设形成珠江口西岸的佛山、江门、中山、肇庆以铝型材、不锈钢产品、小五金、集装箱制造为主,东岸的深圳、东莞以集装箱制造、五金模具和五金制品为主的集聚化发展格局。重点建设珠江口西岸国家级金属材料加工与制品产业基地,努力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有色金属材料与制品研发、制造、会展交易中心,并以此辐射带动粤东揭阳、粤西阳江、粤北云浮等地的五金不锈钢深加工产业群加快发展。

  (6)造纸。推动产业集聚和技术升级,形成以广州、深圳、东莞、中山、江门、肇庆为主的纸制品集聚区,东莞、珠海、中山和佛山为主的包装纸板集聚区,广州和江门为主的新闻纸和文化用纸集聚区,江门、东莞、中山为主的生活用纸集聚区。重点建设东莞的高档包装纸板生产基地和纸制品出口生产基地、江门的银洲湖高档纸和纸板生产基地、肇庆的纸制品生产基地。

  5.现代农业布局。

  以肇庆、江门、惠州为重点,加快发展面向珠三角和港澳地区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和绿色食品流通中心、生态观光旅游农业中心,形成“一环多点”的总体布局。以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中山为重点,建设新兴都市型现代农业基地;以广州花都、佛山顺德为重点,建设花卉观光基地;以深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重点,建设畜牧良种工程基地;以江门、广州、惠州、佛山及肇庆为重点,建设瘦肉型猪生产基地;以广州、佛山、肇庆、惠州、珠海、江门为重点,建设水产养殖基地。整合港澳台物流、技术和信息资源,打造两岸四地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区。

  (1)蔬菜和优质稻产业。重点建设肇庆万亩优质供港蔬菜水果示范基地、广州蔬菜良种选育及繁殖基地、佛山现代农业生态园区优质蔬菜生产基地、江门(鹤山)现代农业示范区和优质蔬菜种植基地,形成以广佛肇为主的优质蔬菜产业带。以惠州博罗、惠东和龙门,广州增城,肇庆德庆和怀集,江门台山为重点,建设优质稻生产基地。

  (2)畜禽和水产业。以深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江门和肇庆国家标准化生猪养殖基地、开平马冈鹅养殖生产基地等为依托,打造珠三角优势畜牧业产业区。加强大型养殖场建设,以佛山、江门、肇庆为重点发展生猪养殖业,以广州、深圳、珠海、肇庆为重点发展奶牛养殖业,建成优势畜禽产业基地。依托广州特种水产种苗基地、佛山顺德和南海优质鱼养殖基地、中山脆肉鲩鱼养殖基地、肇庆罗非鱼产业园区和罗氏虾产业园区,建设广佛肇综合开发型、都市型渔业产业带。加快建设深莞惠优势海水种苗生产基地、龟鳖类养殖基地和珠中江大宗优势鱼类、观赏鱼养殖基地。

  (3)花卉园艺及观光休闲农业。以广州国家级花卉标准化示范区、佛山海峡两岸农业(兰花)合作试验区、顺德和南海花卉苗木生产基地、中山花卉苗木标准化示范基地、龙门台湾农民花卉基地等为依托,建设优势特色现代园艺产业带。以广州从化花卉生产与旅游综合示范区、肇庆凤凰、沙浦生态观光基地、江门新会“自然生态游”现代农业基地,以及珠海金湾台湾农民创业园等为重点,加快发展观光休闲农业。

  (三)重大项目和基地布局(略)。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引导,构建统一开放的基础设施和要素市场,以及科技智力支撑体系、产业合作平台,引导产业发展从竞争向竞合模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从行政区划经济向区域经济模式转变。

  (一)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引导。

  在省实施《规划纲要》领导小组的框架下,设立实施《规划》专责工作组,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珠三角九市分管副市长、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由该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重点协调解决珠三角区域整体发展战略、投资新建重大产业项目和重要产业基地布局及其涉及的经济利益等重大问题。珠三角各市在落实本规划过程中,要做好与本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有关产业发展规划的衔接。

  省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切实加强对珠三角产业布局一体化的引导。抓紧制定珠三角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探索建立有差别的产业准入机制;制定和实施跨地区的税收分成和经济指标统计办法,对企业跨行政区域的横向经济联合、投资或产业转移等经济活动,相关地方政府可按一定比例共同分享产值和利益收入;探索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对因资源环境保护而牺牲发展利益的地区给予应有的经济补偿;科学评估重大项目、重要产业基地布局对各地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和污染减排目标的影响,适时合理调整各市节能减排目标的分配;推动设立重点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对符合本规划方向的产业和项目给予积极支持;省现有各项专项资金,要根据本规划的产业布局,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扶持重点地区、重点产业,引导形成产业集聚;支持产业重大项目、重要产业基地开展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交易、知识产权交易、无形资产质押等融资工作;对市场前景好、规模大、效益好的省级重大项目和投资超过10亿元的产业项目,其用地计划由省统筹解决。

  (二)构建统一开放的基础设施和要素市场。

  加强珠三角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推进交通管理一体化,促进粤港澳交通一体化发展,构建适应珠三角经济一体化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一小时生活圈”。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间互联网络的交换能力,实现信息互通互享的“同城效应”,促进珠三角地区人流、物流、信息流自由流动,为产业一体化提供基础支撑。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以中心城市为依托扩展服务网络,开展异地贷款业务。整合发展产权交易市场,加快产权交易法制建设,大力推进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引导、支持企业进行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整合资源,促进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优势地区集中。推进珠三角各类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系统的联网贯通和信息资源共享,制定统一的人力资源服务网络管理办法,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体化发展。推动珠三角率先实现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区域统筹和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放宽珠三角城镇户籍限制,支持有条件的本地农民进城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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