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产业布局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过去三十年,珠三角坚持改革开放,快速实现了以工业化为主体的经济腾飞,成为全球重要的制造业基地之一。近年来,珠三角加大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力度,正逐步改变长期以来以低附加值、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为主的产业结构,高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加快发展,三次产业协调发展不断取得新进展。产业集群逐步发展壮大,产业链不断延伸,产业配套体系逐渐完善,以特色产业为基础的产业集群发展模式已成为推动珠三角乃至广东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目前,珠三角制造业总体上呈现出“两走廊、多基地”的发展格局,形成了珠江口东岸的电子信息产业和珠江口西岸的优势传统产业走廊,以及各具特色的装备、汽车、石化、船舶制造等产业基地,广州、深圳、佛山和东莞四市制造业产值占珠三角的80%.服务业总体呈现以广州、深圳为核心,多点集聚发展态势,两个核心城市服务业产值占珠三角的60%.现代农业总体呈现非均衡分布状态,广州、肇庆、佛山、江门、惠州等地农业产值占珠三角的85%以上。三次产业之间、行业之间、企业之间产业关联度日益提高,分工协作体系初步形成。城市之间竞合关系逐步确立,初步形成了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经济圈。
但是,由于缺乏统筹规划,目前,珠三角产业的结构性矛盾日渐凸显:一是各自为战的经济发展格局没有根本性改变,以行政区划为特征的经济形态有待进一步打破,争资源抢项目现象仍大量存在,要素配置效率不高,资源浪费比较严重。二是产业布局比较分散,经济集聚效应不明显;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产业协同效应不强,整体竞争力不高。三是产业集中在价值链低端,结构趋同,同质化竞争比较激烈。四是自主创新支撑和引领发展能力不强,技术和市场对外依存度过高。五是污染比较严重,环境约束明显,可持续发展能力受到挑战。总体上,珠三角仍面临着由行政区划经济向基于产业分工协作的区域经济转变的艰巨任务。
二、总体思路与目标
推进珠三角产业布局一体化,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强化市场导向功能,打破行政体制机制障碍,整合资源、集约发展,构建特色突出、错位发展,分工协作、互补互促,空间集聚、布局优化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实现资源要素配置效率最大化,提高珠三角区域整体竞争力。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统筹规划、市场主导,政府推动、高端发展,引导增量、优化存量,促进资源向优势地区和重点产业集聚,以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为引领,以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及现代农业为基础,形成空间集聚、产业集群、功能集成、高度协作、合理高效的产业一体化空间布局,把珠三角建设成为全球最具核心竞争力的大都市圈之一,成为全国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成为带动粤东西北和泛珠三角地区经济发展的龙头。
(二)基本原则。
重点带动原则。坚持以“点”带“面”,明确核心城市和三大经济圈产业发展定位,突出抓好核心城市和区域重点产业发展,形成核心突出、支撑力强、辐射面广的区域产业发展格局,促进区域产业加快发展。
融合发展原则。坚持资源整合与开放共享,加强产业横向错位融合、纵向分工协作,加快制造业与服务业、信息化和工业化、农业与非农产业相融合,推进珠三角与港澳地区产业相融合,实现区域产业协同发展和竞争力明显提升。
统筹兼顾原则。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短期利益服从长远利益,统筹协调城市与城市、存量与增量、供给与需求、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推进区域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体制创新原则。坚持体制机制创新,打破现有利益格局,建立利益协调和保障机制,破除行政和市场壁垒,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为产业布局一体化提供制度保障。
(三)主要目标。
--优势产业集聚:优势产业跨行政区划空间集聚,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培育出一大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跨国企业和优势产业集群。到2012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53%,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27%;到2015年,以上两个比重分别达到55%以上和28%以上;到2020年,以上两个比重分别提高到60%以上和3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珠三角乃至全省重要的主导产业。
--产业分工合理:形成基于产业链的专业化分工和产业化协作体系,围绕大企业、大项目的上下游配套能力显著增强,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
--区域布局协调:形成各市、各经济圈之间产业整体融合、错位关联、互补互促、合理竞争、共生共荣的产业空间布局,区域产业发展的协调性显著增强。
--资源配置高效: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资源要素实现无障碍流动,配置效率明显提升。到2012年,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55万元/人,单位建设用地面积的GDP产出达到4.75亿元/平方公里;到2015年,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65万元/人,单位建设用地面积的GDP产出达到5.6亿元/平方公里;到2020年,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到100万元/人,单位建设用地面积的GDP产出提高到6.6亿元/平方公里。
--竞争力显著提升:产业自主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在国际产业分工体系中的地位明显提升,确立以自主创新为依托的产业竞争新优势,实现从“参与全球分工”到“整合全球资源”的转变。
--生态环境优化:能耗水平显著下降,污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到2012年,万元GDP能耗下降为0.63吨标准煤;到2015年,万元GDP能耗下降到0.6吨标准煤以下;到2020年,万元GDP能耗下降到0.57吨标准煤以下。区域产业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具体见附表一。
三、产业发展重点
坚持高端发展的战略取向,优先发展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体的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等5大领域30个重点产业,构建布局一体化的珠三角地区“530”产业体系。具体见附表二。
(一)现代服务业。
以知识化和高端化为取向,全面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加强合作和引进,引导现代服务业向中心城市集聚,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信息服务、专业服务、教育服务、会展服务、流通服务、外包服务、旅游服务及文化创意等产业,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推进商业模式创新,把珠三角建设成为国际航运、物流、信息、贸易、会展、旅游和创新中心,成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高端服务业基地。
1.金融服务。加快建设现代金融市场体系,积极发展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探索推进离岸金融市场建设,推进文化产权交易、远期商品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等金融要素市场建设。建立多样化、比较完善的金融组织体系,建立省属金融控股公司,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企业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专业保险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组织),推动各类股权(产业)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发展。大力发展现代金融后援服务产业和金融信息服务业。积极开展金融业务创新,探索金融企业综合经营,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开展科技金融创新,大力发展私人银行、消费金融业务。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推进深交所和港交所的互联互通,探索粤港合作开展商品期货市场交易,稳健创新三地人民币业务,继续降低港澳资金融机构进入广东门槛,探索推动金融从业人员资格互认工作和加强人才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