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珠江三角洲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珠江三角洲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的通知
(粤府办〔2010〕4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珠江三角洲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财政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珠江三角洲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珠江三角洲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现状及重大意义

  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措施和成效

  二、珠江三角洲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不足及制约因素

  三、珠江三角洲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重大意义

  第二章 珠江三角洲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总体要求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任务

  四、实施步骤及阶段目标

  第三章 实行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共享

  一、初步实现阶段(2009-2012年)

  二、全面实现阶段(2013-2020年)

  第四章 对接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一、初步实现阶段(2009-2012年)

  二、全面实现阶段(2013-2020年)

  第五章 实行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待遇互认

  一、初步实现阶段(2009-2012年)

  二、全面实现阶段(2013-2020年)

  第六章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要素趋同

  一、初步实现阶段(2009-2012年)

  二、全面实现阶段(2013-2020年)

  第七章 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流转顺畅

  一、初步实现阶段(2009-2012年)

  二、全面实现阶段(2013-2020年)

  第八章 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一、初步实现阶段(2009-2012年)

  二、全面实现阶段(2013-2020年)

  第九章 统一城乡基本公共服务

  一、初步实现阶段(2009-2012年)

  二、全面实现阶段(2013-2020年)

  第十章 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决策指挥协调统一

  一、初步实现阶段(2009-2012年)

  二、全面实现阶段(2013-2020年)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支撑与配套措施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二、建立珠三角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协调机制

  三、建立财政投入及保障机制

  四、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成本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

  五、建立法规保障机制

  六、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评价机制

  七、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前言



  珠江三角洲地区(以下简称珠三角)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是我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区域。在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为促进珠三角增创新优势,进一步发挥对全国的辐射带动作用和先行示范作用,国家制定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为广东“科学发展、先行先试”提供了广阔空间,使广东再一次面临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规划纲要》提出推进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打造最具活力和竞争力的世界级都市圈。编制实施珠三角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规划,构建公共事务协作管理机制,是落实《规划纲要》精神的重大举措。

  本规划的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是指珠三角公民所享受到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够突破行政区划的界限,逐步实现对接共享并最终达到同一标准的过程和状态,内涵包括资源共享、制度对接、要素趋同、流转顺畅、差距缩小、城乡统一、待遇互认和指挥协同等八个方面,范围包括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生态与环境和现代服务业等十个方面。本规划期限为2009年至2020年,范围是以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和肇庆市为主体,并将与港澳紧密合作的相关内容纳入规划。

第一章 珠三角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现状及重大意义

  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措施和成效

  近年来,省和珠三角各市不断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完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取得明显成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断完善公共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公共教育经费投入力度,促进公共教育均衡发展,全体居民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加大公共医疗卫生投入,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及医疗救治三大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构建市、县(区)、镇、村四级公共卫生服务架构,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不断扩大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公共医疗卫生一体化开始起步。大力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电影放映、文化信息资源共享、联合图书馆、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工程建设,公共文化一体化扎实推进。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建立健全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全民健身组织、场地、活动和服务等四个网络建设,公共体育服务一体化稳步推进。加快公交互通建设步伐,形成科学合理、有序发展的公交网络,公共交通一体化成效显著。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加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民尤其是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投入,生活保障一体化大力推进。不断完善住房保障机制,积极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住房保障一体化迈出新步伐。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城乡一体化,率先打破城乡二元分割的格局,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就业体系,基本实现就业保障城乡统筹格局。不断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关注困难群体医疗保障,不断完善重病、职业病医疗救助制度和残疾人医疗救助制度,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进展顺利。环保一体化稳步推进,珠江综合整治初见成效,流经城市河段水质状况有所改善,煤烟型污染得到初步控制。

  二、珠三角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不足及制约因素

  尽管,珠三角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已取得初步成效,但受经济发展水平和行政区划壁垒的制约,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存在以下问题:

  (一)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差异较大。受经济发展和财力保障水平等因素影响,珠三角九市之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差异较大,在各市内部区域、城乡发展也普遍存在发展不均衡、城乡差距大的问题,特别是对于珠三角次发达地区,各项基本公共服务仍处于较低水平。从整体而言,受政府财力的限制,珠三角基本公共服务呈现总体供给不足、分布不均衡的状况,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增长与有限财力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二)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及标准不统一。珠三角区域间、各市间、城乡间、不同社会群体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均还存在较大差异,尚未建立起区域内社会公共事务的协作管理机制,在管理制度设计上未充分考虑基本公共服务要素在不同地区之间的有效对接和自由流动,各市政府难以协调决策、统一行动。受多种因素影响,各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不仅支出标准不完全一致,而且在制度设计上也各有特色,基本公共服务内容构成没有统一。同时,由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经济社会发展仍存在“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难以适应区域一体化发展要求。

  (三)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一体化程度低。长期以来珠三角各市习惯于利用地缘优势和在本行政区域内配置资源,形成的对各自为政、独立发展的路径依赖和思维定势,在短期内未能完全扭转。特别是体现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虽然总体水平较高,布局渐趋合理,网络日益完善,但由于被分割在各行政区划内,跨地区对接和共享程度低,降低了区域经济发展的整体活力和效率。同时,珠三角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范围较窄、方式较为单一,可挖掘的潜力和空间很大。

  (四)行政壁垒成为珠三角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障碍。珠三角包括两个副省级市、两个经济特区市和五个地级市以及部分县(市),各级行政区划层次较多,行政隶属关系复杂,地区之间协调难度大,政策环境不一致,各经济资源要素难以在区域内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同时妨碍了社会政策的整合,制约了区域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进程。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