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五届阜阳市文化旅游艺术节暨阜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节总体方案的通知
(阜政办〔2010〕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第五届阜阳市文化旅游艺术节暨阜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节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第五届阜阳市文化旅游艺术节暨阜阳市
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节总体方案
为展示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市文化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宣传“两种精神”(王家坝精神、农民工精神),推出优秀作品,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展示阜阳丰厚的文化底蕴,促进阜阳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动文化与旅游更好结合。经市政府同意,定于2010年8月16日举办第五届阜阳市文化旅游艺术节暨阜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节(以下简称“双节”)。“双节”由市政府主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承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阜阳电视台协办。
一、名称、主题及节标
名称:第五届阜阳市文化旅游艺术节暨阜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节。
主题:繁荣先进文化,展示艺术成果,传承民族精神,共享文化成果,发展旅游经济(简称:繁荣 展示 传承 共享 发展)。
节标:第五届阜阳市文化旅游艺术节暨阜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节节标面向社会征集,宣传画、宣传旗等宣传品另行设计。
二、理念、原则及思路
理念:重在展示、动在社会、热在基层、乐在群众。
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突出特色、面向群众。
思路:1.双节同办。整合办节资源,展示文化艺术精品,打造旅游文化品牌,突出地方非遗特色,使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2.广泛参与。让“双节”走进社区、走进机关、走进学校、走进企业、走进农村,吸纳群众广泛参与,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激发人民群众热爱阜阳、建设家园的热情。
3.突出特色。选取颍淮文化最具代表性的元素和符号,展示具有地方鲜明特色的非遗项目,使“双节”成为享受与娱乐并重,传承与创新同在,保护利用与发展繁荣并行的文化大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