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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防汛防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汛防旱工作,主要职责:起草市防汛防旱的政策、法规,组织制订市防汛防旱工作制度,长江、太湖、望虞河等防御洪水方案和跨地区的调水方案等,及时掌握全市汛情、旱情、灾情、工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工作,统一调度全市重要水利工程的运行,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1.3 市防指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职责
  市政府办公室 负责全市防汛防旱重大事件协调。
  军分区 组织协调驻锡部队、民兵支持地方抗洪抢险,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安置受灾群众,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必要时,协助地方完成分洪滞洪区和阻水障碍的爆破清障任务。
  市委宣传部 正确把握全市防汛防旱宣传工作导向,负责全市防汛防旱工作的舆论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指导新闻媒体及时、准确报道防汛防旱工作情况、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及防范注意事项,对防汛防旱工作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和舆论监督。
  市发改委 协调安排防汛防旱工程建设、除险加固、损毁工程修复计划、资金以及抗洪抗旱救灾资金、物资计划。
  市经信委 负责协调有关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所需物资、器材、电力的供应和调度及运输车辆的调集;负责指导市属企业的防汛工作。
  市教育局 负责组织学校检查校舍、围墙安全,加强师生防汛防旱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必要时,通知学校停课及校舍作为受灾居民临时居住地。
  市公安局 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防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无阻;依法打击阻挠防汛防旱工作、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防旱物资以及破坏水利、水文、通讯等防汛防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防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水事纠纷、河湖清障及抢险救灾工作;遇紧急情况,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保护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组建市直属巡逻队和抢险队。
  市民政局 负责组织、协调水旱灾害的救灾工作和受灾地区群众的生活安置、基本生活救助,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救助、捐赠等工作,收集各地灾情,协助当地政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
  市财政局 负责安排和调拨防汛防旱经费,并及时下拨、监督使用,及时安排险工隐患处理、抢险救灾、水毁修复等防汛防旱经费。
  市国土局 负责防治因暴雨台风影响导致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重大灾情和险情时,立即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市建设局 负责做好本系统内的防汛防旱工作及全市在建工程的防汛安全工作,特别是道、桥工程建设涉及到下水道、河道的要确保排水和行洪畅通;结合旧城改造、城市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防汛防旱能力;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要有安全度汛措施,确保工程影响区域的防汛安全,要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检查,做好有关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做好城市高楼塔吊等高空构筑物的加固工作;及时处置相关突发事件。
  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保障主要公路干线和航道通畅;负责发布长江及太湖航行警告;施工中的道、桥工程建设应符合防汛要求,在汛期确保河道行洪排涝不受影响;汛情紧张时,组织各地做好相关渡口、码头、运输和作业船舶(车辆)及相关人员的防汛工作,通知内河湖泊船舶限速行驶或者选择安全水域锚泊,并不得停靠在城区主要河道防洪墙边,及时开展遇险船泊搜寻救助工作,做好公路水运在建工程简易工棚、危房或简易公路收费站等有关人员及避风船舶内船员的紧急撤离工作;负责协调抢险救灾物资调运,负责受灾地区人员撤离运输,协同公安机关做好交通疏导和车辆分流工作,在不危及车、船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保障防汛防旱抢险救灾车辆船只的畅通;组织市直属巡逻队和机械化抢险队伍;及时处置相关突发事件。
  市水利局 负责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制订全市防汛防旱预案,制订全市防汛防旱措施以及流域性工程应急处理和工程损毁修复计划;做好水利工程调度运行;部署全市防汛准备工作;提出防汛防旱所需经费、物资、设备、油电等计划方案;负责防汛防旱工程的行业管理;按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市属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
  市农委 负责及时提供农业灾害情况;负责农业遭受洪涝旱灾和台风灾害的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组织调配救灾化肥、种子等农业恢复生产救灾物资;通知外出渔船回港避风,做好河湖养殖、网箱加固及渔业养殖人员安全转移工作;指导灾区生产自救。
  市卫生局 负责灾区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和卫生防疫工作,及时提供灾区医疗卫生信息。
  市环保局 负责水质监测,及时提供水源污染情况,做好污染源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市规划局 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加强与市防汛和水利部门的联系,确保涉水工程建设项目符合防汛和水利部门的要求,确保全市水系畅通,满足防洪要求。
  市住保房管局 负责做好危房的调查、统计和抢险加固、防漏工作,在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来临前参与组织危房户的疏导撤离工作,参与因台风暴雨等造成房屋倒塌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在房地产开发时,确保下水道系统符合防汛要求,确保周边地区安全度汛。
  市市政园林局 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及园林绿化的管理养护和突击抢险工作,确保道路、桥梁、排水、供水、供气、燃气、路灯等完好和正常运行,做好公铁立交的运行养护工作,确保市内交通道路和城区雨水管网排水畅通,遇道路积水时立即组织抢排;负责树木的防台加固工作及因洪涝台风等造成的树木倾倒、拔起等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清除被大风刮倒的行道树;保证供电、通讯线路的安全;负责所辖旅游景点应对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安全防护和人员撤离工作;组建市直属巡逻队和机械化抢险队;调集各公园游艇救援受灾地区群众。
  市城管局 负责城市河道保洁,确保河道水面尤其是泵站周围无漂浮物、无积存垃圾,确保汛期排水畅通;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来临前,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的检查,督促户外广告产权单位做好安全自查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督促户外广告产权单位限期整改,对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依法组织予以拆除,切断霓虹灯招牌及危险的室外电源;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安监局 负责做好防汛防旱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处置工作,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做好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市旅游局 督促检查受台风暴雨、洪水影响地区旅游景区、景点的防御工作以及游客的转移安置工作。
  市气象局 负责及时提供天气气候分析、天气预报、实时气象信息,以及对台风、暴雨等可能引起水旱灾害的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
  市供销社 按计划负责草包、编织袋、桩木等防汛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必要时组织供应超计划货源,做好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调运和供应工作,汛情紧张阶段,有储备任务的单位要日夜值班,确保抢险物资随时调拨发货。
  市水文局 负责提供实时雨情、水情资料及水情分析预报,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发送雨情、水情数据。
  无锡供电公司 负责保障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保证防汛防旱泵站、水利工程设施及防汛抢险供电,负责紧急情况下临时措施线路的架设,及时抢修防汛防旱供电电路故障。
  中国电信无锡分公司 中国联通无锡分公司 负责通信设施的防汛防台安全和应急通讯准备,确保市防汛指挥系统的光纤网络、无线遥测网络及移动通讯系统畅通,做好应对特大洪水应急通讯的两手准备。
  人保财险无锡公司 负责对保险财产受灾损失情况的调查统计,及时做好救灾理赔和经济补偿工作,保证灾区迅速恢复生产。
  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北塘区、崇安区、南长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的防汛防旱工作,搞好地区联防和组织协调工作;制订本地防汛防旱应急预案,组织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发生特大或重大水旱灾害时,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非防指成员单位相互协调,共同抗灾救灾并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并增加部门协同抗灾救灾。由各部门组成若干应急组,其组成及其职责如下:
  综合组: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水利局、经信委、农委、民政局、中国电信无锡分公司、中国联通无锡分公司、人保财险无锡公司、新闻等部门组成。负责抗灾救灾宣传报道和指挥信息畅通工作,开展对灾情进行经济损失评估调查。
  水情气象组:由市水利局、气象局、水文局、环保局等部门组成。负责提供天气预报预测、实时气象水文信息,提出水旱灾情及因此造成可能出现污染事故的发展趋势意见和防范对策。
  工程组:由市水利局、发改委、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无锡供电公司、中国电信无锡分公司、中国联通无锡分公司、市政园林局等部门组成。负责指导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和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督查工作;进行工程抢险,抢修灾区受损的重要水利、电力、通讯、交通等基础设施及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设施。
  计划财务组:由市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民政局等部门组成。负责安排和调拨防汛抗旱及救灾物资和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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