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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春天花园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批复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春天花园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批复
(郑价公函〔2010〕18号)


郑州诚诚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春天花园”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申请》收悉。根据豫计价调[2003]1442号、郑价公[2005]2号文件规定和郑州市价格成本监测所出具的成本监审报告(郑价成审[2010] 05号),现对你公司开发的位于长江路北、客技路西 “春天花园”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郑州诚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春天花园”1-10号楼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54621.60平方米,其中多层经济适用住房面积为9645.25平方米,其销售基准价格为1869元/平方米;小高层经济适用住房面积为40883.20平方米,销售基准价格为2551元/平方米;商业用房面积为3587.15平方米,其销售价格自定。

  二、根据文件规定,销售价格可在基准价基础上浮动,但上浮幅度不得超过3%,下浮不限。分割零售单套住房,应当以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为基础,计算楼层、朝向差价。楼层、朝向差价按整幢楼增减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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