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督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大政办发[2009]8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国办发〔2008〕12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190号)精神,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督查工作领导组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督查工作是推动政府系统全面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环节,是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政府执行力的重要手段,是推动行政机关作风转变、保证政令畅通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全州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督查工作,政府督查工作在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决策事项的落实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弘扬真抓实干的作风,提高行政效率,确保政令畅通,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州政府督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督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加强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新时期督查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研究和把握新时期督查工作的规律,按照行政问责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的要求,健全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式,提高督查水平,使督查工作在推动决策落实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二是要把督查工作与行政效能监察、纠风工作、干部日常考核有机结合,积极探索督查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增强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权威性,努力构建领导有力、机构健全、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督查工作格局。三是各级各部门要把抓落实放到与抓决策同等重要的位置,把抓督查作为一项基本工作职能,认真解决重决策轻落实、重布置轻督查的问题,通过开展督查,抓好责任落实,确保决策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