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大力提升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社会单位要定期组织员工开展疏散逃生技能培训,公众聚集场所重点加强员工引导顾客安全疏散知识和技能培训。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职工消防安全技能与岗位消防安全要求相适应。
四是大力提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卡拉OK场所按规定安装消防安全音视频提示系统。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机制,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推进消防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课本,加强青少年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整合单位内部资源,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
以巩固和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手段,切实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水平。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5类场所全面达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一般单位可结合实际,有重点的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2010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5类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部达标;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基本达标,5类场所的一般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基本达标。
(二)推动消防安全事业可持续发展,有效落实各级政府和部门“四个责任”
一是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各级政府要将“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消防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安全委员会或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并限期销案。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知识宣传和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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