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绩效管理三级指标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二)政策法规处:负责与省政府法制办的联系,牵头做好依法行政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群众利益诉求法制保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

  (三)规划财务处:负责与省财政厅的联系,牵头做好成本效益目标绩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四)人事教育处:牵头做好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先进处(室)和优秀公务员评选奖励工作,建立和完善机关公务员目标绩效管理考评奖励机制。

  (五)科技标准与产业发展处:配合做好相关目标绩效管理工作。

  (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牵头做好总量减排工作,及时跟踪和反馈情况,及时主动公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信息,全力推进“十一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负责与省统计局的联系,协调做好社会公众评价环境保护工作。

  (七)环境影响评价处(行政审批处):负责与省政府服务中心和省政府效能办的联系,牵头做好服务群众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健全完善以行政审批处为主导的运行机制,确保行政审批规范、公开、透明运行;认真落实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公示等制度,建立和完善群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机制。

  (八)环境监测与调查处:牵头做好环境质量监测和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准确、真实地提供环境质量数据。加强环境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环境质量信息发布机制。

  (九)污染防治处:牵头做好环境污染治理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按期完成180户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任务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评估任务,确保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流域出境断面水质、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达标和饮用水源环境安全。

  (十)农村环境保护处:牵头做好农村环境保护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按期完成48户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和100家农家乐污染治理任务,确保重点小流域出境断面水质持续改善;完成50个省级生态乡(镇)创建任务。

  (十一)自然生态保护处:牵头做好推进四川生态省建设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加快推进省级生态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保护的重要部署,及时跟踪和反馈情况。

  (十二)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牵头做好强化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完成网络化放射源监管系统建设任务,确保全省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十三)环境应急与信访处:负责与省政府信访办的联系,牵头做好信访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健全、落实领导定期接访、机关干部下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建立和完善群众利益诉求保障机制;指导全省环保系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置工作,做好因信访引发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努力争取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评价。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