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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10年度天津市专利试点企业(运用类)质押融资项目的通知

  8.核心专利指项目关键技术必须具有1项创新性强,能代表我市创新水平并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已授权重大发明专利;1项不足以说明的,最多不能超过3项。
  9.申报企业按照附件清单要求,在附件清单所列材料名录前划“√”,没有则不填。
  10.申报编号由市知识产权局统一填写。
  11.申报书中数据统计截止日期均为上年12月。
  12.申报材料不退回,企业应将所报材料自行留底。

  一、申报企业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机构代码

通讯地址

邮  编

电子邮箱

传  真

法 定

代表人

姓 名

电 话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负责人

姓 名

职 务

电 话

 

 

 

 

 

联系人

电 话

手 机

单位开户银行

账 号

企  业

类  型

□国有独资   □国有控股    □民营企业

□上市公司   □其他(注明:            )

主营业务

是否为高新技术企业

□否  □是(证书号:           )

注册区县

注册资金

万元

职工总数

其中大专以上人员

其中研究开发人员

上年度销售总收入

万元

上年度工业增加值

万元

上年度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

万元

上年度创汇总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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