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核心专利指项目关键技术必须具有1项创新性强,能代表我市创新水平并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已授权重大发明专利;1项不足以说明的,最多不能超过3项。
9.申报企业按照附件清单要求,在附件清单所列材料名录前划“√”,没有则不填。
10.申报编号由市知识产权局统一填写。
11.申报书中数据统计截止日期均为上年12月。
12.申报材料不退回,企业应将所报材料自行留底。
一、申报企业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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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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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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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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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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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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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定
代表人
| 姓 名
| 电 话
|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负责人
| 姓 名
| 职 务
|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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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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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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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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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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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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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类 型
| □国有独资 □国有控股 □民营企业
□上市公司 □其他(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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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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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高新技术企业
| □否 □是(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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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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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金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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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总数
| 人
| 其中大专以上人员
| 人
| 其中研究开发人员
|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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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销售总收入
| 万元
| 上年度工业增加值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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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
| 万元
| 上年度创汇总额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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