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10年度天津市专利试点企业(运用类)质押融资项目的通知
(津知发施字〔2010〕25号)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
前期各区县局开展了2010年运用类试点项目征集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推动工作,根据《关于征集2010年度专利运用试点项目的通知》(津知发施字〔2010〕7号)、《关于印发“天津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方案”的通知》(津知发施字〔2010〕5号)要求,市知识产权局决定启动2010年度天津市专利试点企业(运用类)质押融资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以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贷款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经区县知识产权局推荐申报运用类试点,贷款项目为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供能够证明专利创造性、新颖性的专利检索(评价)报告。
二、申报材料
(一)“天津市专利试点企业申报书”可从市知识产权网站(www.tjipo.gov.cn)下载。
(二)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复印件。
(三)申报书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五份,至少一份签字盖章原件,附件材料中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天津市专利试点企业申报书”电子件。
三、工作要求
请各区县积极组织企业申报,认真做好审查推荐工作,并于8月17日前将运用类试点申报推荐材料统一报送市知识产权局专利实施处。
附件:天津市专利试点企业申报书
联系人:天津市知识产权局专利实施处 史剑珺
电话及传真:23039860
Email:ssc@tjipo.gov.cn
通信地址:新技术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 2楼222室,邮编:300384。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
附件
申报编号:
□创造类 □运用类 □保护类 □管理类
天津市专利试点企业申报书
企业名称:
(加盖公章)
主管部门:
起始期限:
申报时间: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制表(2010年)
填 报 说 明
1.申报类型说明:
创造类:以提高专利数量和质量为核心,兼顾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
运用类:以推动专利实施转化为核心,兼顾新的专利产出和维护;
保护类:以提高海外维权能力为核心,兼顾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
管理类:以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为核心,以参与国际竞争为重点,大幅提升PCT专利的数量和质量。
2.申报企业填写内容及提供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无误,文字叙述和数据应准确,可靠。
3.表三分为A、B两种,分别由创造类和运用类企业填写。
4.申报书内各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填“无”。
5.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一律采用A4纸,用钢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填报,并按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5份并报电子件。
6.申报材料左侧装订成册,直接用申请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7.项目名称按照规范填写,不要填写产品型号、系列号、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