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宣传动员
1.2010年6月25日前,各相关区(市)要做好各自区域内贵黄高速公路(贵阳段)沿线可视范围内建筑景观整治等有关准备工作。
2.2010年6月30前,各相关区(市)要召开主要高速公路(贵阳段)沿线可视范围内建筑景观整治工作动员会,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三)专项整治
1.2010年7月底,完成整治工作任务总量的50%。按照先易后难、先单位后农户的原则,加大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力度,同时启动环境绿化和村寨美化工作,确保整治初见成效。
2.2010年8月底,实施重点突破和攻关,重点为农户的建筑景观整治,同时注重辅以绿化和对村寨的“整脏治乱”,整治工作要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3.2010年9月中旬,认真对照整治内容的要求,做好收尾工作,全面完成整治工作任务,组织检查验收组初步评估验收,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对贵黄高速公路(贵阳段)沿线可视范围内建筑景观实施规范管理,并随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评估验收。
六、主要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村寨整治工作的领导
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技术指导,要切实发挥好服务和协调作用。涉及整治区域内的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贵黄高速公路(贵阳段)沿线可视范围内建筑景观整治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要充分认识贵黄高速公路(贵阳段)沿线可视范围内建筑景观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目标进度,协调各有关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创造性地推动整治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整治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力争在最短时间内,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地完成贵黄高速公路(贵阳段)沿线可视范围内建筑景观整治工作,使沿线村庄在住房和设施建设水平、环境卫生、村容村貌、绿化美化、文明风尚等各方面都得到全面的提升,达到综合示范的效果。
(二)部门帮扶,各施其责
财政、农业、规划、城管、卫生、旅游、林业绿化等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共同支持配合涉及相关区(市)完成该项工作。
(三)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整治水平
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宣传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形成全社会都关注、支持、参与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通过宣传,使居民(农户)深入到贵黄高速公路(贵阳段)沿线可视范围内建筑景观整治氛围中来,进一步提高居民(农户)参与整治工作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