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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通榆河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通榆河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
(苏政办发〔2010〕9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通榆河是我省沿海地区的主要饮用水源,在沿海发展大局中具有战略地位。近年来,沿线各地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环保优先方针,认真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通榆河水污染防治的决定》,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区域内结构性污染突出,环境基础设施滞后,干流水质达标率低,支流水质不稳定且呈下降趋势,加强通榆河及其主要供水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清水走廊”已刻不容缓。为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建设“清水走廊”目标,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统筹推进、改善水质”的基本思路,优先保证饮用水安全,保障沿海开发,推动通榆河水质不断改善,促进流域内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到2012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得到有效保障,通榆河及其主要供水河道主要水质指标得到改善,基本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全部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水源应急监测和应急供水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到2015年,通榆河及其主要供水河道水质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
  二、通榆河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三)加快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厂网并举、管网先行”的原则,加快沿线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力争用2-3年的时间,实现通榆河沿线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切实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确保运营正常、管理规范,并逐步开展尾水资源化利用、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和节水技术推广。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推广经济适用、运行稳定、维护简便的处理技术,逐步提高农村污水处理率。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推进“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县集中处理”的城乡垃圾收运处理模式,逐步完善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到2012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5%,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收集处理率达到90%,镇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和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60%。到2015年,基本实现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30%的规模较大规划保留村庄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镇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到90%,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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