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推动省电子口岸建设。电子口岸是贸易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省贸促会要按照“政府主导、联合共建、实体运作”的思路,承担建设江苏电子口岸公共数据平台、电子政务平台、系统集成平台的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重视和支持这项工作,构筑全省大通关、大物流、大外贸、大口岸的统一信息平台,加快通关速度,实现贸易便利化,提升我省外经贸发展的软环境。
(十一)推进信息服务和网络建设。各级贸促机构要发挥与众多国家和地区广泛联系的网络资源优势,紧跟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和各国政策的新走向,以江苏贸促网、江苏国际商务网、江苏贸促刊物和各级贸促机构的网站为载体,实现全省贸促系统间联网和信息共享,通过良好的信息管理系统,整合、汇集、传递、共享各类最新经贸实用信息,提高信息服务质量和利用效能,为政府制定政策和企业制定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加强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增强网上交易、网上洽谈和网上招商等功能。扩大与国外商会和企业的网上沟通、洽谈与对接,提高我省企业与外商对接合作的成功率。
四、进一步加强对全省贸促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二)建立完善各级贸促机构。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系统建设规划》、《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改革发展纲要》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地方和行业机构工作规则》,各级人民政府要从本地实际出发,进一步加强贸促组织系统建设。开放型经济发展基础较好的县(市、区),可根据促进经济国际化进程的需要,设立和健全贸促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员,解决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为贸促机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十三)加强对贸促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贸促工作作为对外开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强领导,支持贸促工作,充分发挥贸促机构在投资贸易促进等方面的作用。各级贸促机构要与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协同配合,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服务政府、服务企业、服务发展。
(十四)加强分类指导。省贸促会要加强对全省各级贸促机构的督促、检查、指导,形成省、市、县三级贸促机构的联动体系。支持苏南及苏中开放型经济基础较好的县(市)根据分级管理、便于工作的原则,因地制宜设置贸促机构,开展有影响、有实效的经贸促进活动;帮助苏北欠发达地区贸促机构谋划健康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促进全省贸促机构和谐、健康、快速发展。
(十五)完善国际商会组织。国际商会是贸促机构的有机组成部分,是贸促会功能和业务的延伸和补充。各级贸促机构作为国际商会的业务主管部门,要重视和加强国际商会工作,从各地实际出发,利用国际商会的品牌优势,有效发挥商会为企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为企业捕捉商机、拓展市场、开展国际化经营提供各种平台。
(十六)加强贸促队伍建设。各级贸促会要加强政治思想、作风、业务和组织建设,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服务技能,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着力造就一支眼界开阔、业务熟悉、适应时代要求、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的高素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