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全面落实技术标准战略规划,建立健全先进技术标准体系。支持装备制造、汽车、钢铁、石化等先进制造业的大中型企业制订实施具有市场竞争力、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围绕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技术标准政策体系。在家用电器、陶瓷建材、纺织服装等优势传统产业专业镇和产业园区等产业集聚地推广实施企业联盟标准。完善金融、物流、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餐饮、旅游、家政服务等民生服务业标准体系。建立健全从田头到餐桌的农产品和食品标准体系。加强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每年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数量不少于1300个。积极参与国际和国家标准化活动,到2015年,落户广东的国际和国家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标准制定工作组230个以上,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000项以上,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示范区650个以上,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广泛开展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活动,广东在国际和国家标准化领域的话语权显著提升。建立健全对国外技术标准的风险预警通报机制,有效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以省标准馆为龙头整合全省标准信息资源,及时为企业、产业提供标准信息服务。推行组织机构代码和数字证书,统一组织机构身份标识。
(二)大力提升产品质量。制定实施加强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意见,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检测体系。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推行质量管理体系、测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强制性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和台账登记、原料进厂、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建立完善农产品及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及产品可追溯制度。继续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加大名牌培育、保护、宣传力度,中国名牌产品总数保持全国第一。继续深入扩大开展政府质量奖活动,充分发挥政府质量奖作为质量最高奖的导向作用,激励和引导全社会重视和参与质量强省活动。以市场为导向,加强技术改造和政策扶持,引导生产要素向名牌企业集聚,壮大一批在全国乃至国际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企业。到2015年,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到80个,省名牌产品达到2500个;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00亿元的名牌企业达10家左右、超500亿元的名牌企业达20家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