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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通知

  1.市政府分管领导:陈先运副市长。2.主管部门:市商务局。联系处室:商贸服务管理处。3.组成部门(13个):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组织编制全市住宿餐饮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扶持政策措施;2.负责推进鲁菜、名优小吃的标准化、产业化、国际化工作;3.推进餐饮街区建设、整合、提升;4.推荐推广和培育扶持我市“中华老字号”餐饮品牌。
  (三)工作制度。
  1.住宿餐饮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住宿餐饮业发展的重大问题。2.住宿餐饮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住宿餐饮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3.住宿餐饮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住宿餐饮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4.住宿餐饮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住宿餐饮业发展情况。
  六、中介服务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中介服务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陈先运副市长。2.主管部门:市商务局。联系处室:现代服务业处。3.组成部门(13个):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城乡建设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组织制订全市中介服务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2.综合协调全市中介机构发展工作,指导中介服务机构制定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自律机制建设;3.引导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产权交易、技术交易等中介服务;4.协调做好中介机构执业评信工作,指导促进中介机构标准化、规范化服务。
  (三)工作制度。
  1.中介服务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中介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2.中介服务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中介服务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3.中介服务业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中介服务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4.中介服务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中介服务业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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