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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通知

  (三)工作制度。
  1.房地产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房地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2.房地产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房地产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3.房地产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房地产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4.房地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房地产业发展情况。
  二、商贸流通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商贸流通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陈先运副市长。2.主管部门:市商务局。联系处室:市场体系建设处。3.组成部门(13个):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物价局、市统计局、市质监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贸促会。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及时分析和把握全市商贸流通业发展形势,研究制订并督促落实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2.协调监管全市市场和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组织编制全市商业网点发展布局规划,推动重点商贸设施建设,培育商品市场体系;3.负责商品市场的调控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状况,研究提出对策和措施;4.加快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推进新型农家店建设,构筑现代农村流通服务网络;5.积极引导消费升级,扩大消费市场需求。
  (三)工作制度。
  1.商贸流通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重大问题。2.商贸流通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商贸流通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3.商贸流通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商贸流通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4.商贸流通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商贸流通业发展情况。
  三、旅游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旅游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陈先运副市长。2.主管部门:市旅游局。联系处室:规划发展处。3.组成部门(18个):市发改委、市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城市园林局、市质监局、市贸促会、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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