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济南市节能奖获奖单位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9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节能降耗的决策部署,不断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节能工作成效明显,涌现出一批节能工作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我市节能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市政府确定:市中区、槐荫区、济阳县、章丘市人民政府为2009年度济南市节能突出贡献单位,济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为2009年度济南市节能突出贡献企业,并对上述单位和企业各奖励20万元;长清区人民政府等21个单位为2009年度济南市节能先进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等20家企业为2009年度济南市节能先进企业,并对上述单位和企业各奖励5万元。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关键年。希望获奖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取得更大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坚定信心,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坚决打好节能降耗攻坚战,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09年度济南市节能奖获奖单位名单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一O年八月六日
附件:
2009年度济南市节能奖获奖单位名单
一、济南市节能突出贡献单位(4个)
1.市中区人民政府
2.槐荫区人民政府
3.济阳县人民政府
4.章丘市人民政府
二、济南市节能突出贡献企业(2个)
1.济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
三、济南市节能先进单位(21个)
1.长清区人民政府
2.商河县人民政府
3.市发改委
4.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5.市科技局
6.市财政局
7.市国土资源局
8.市城乡建设委
9.市交通运输局
10.市水利局
11.市商务局
12.市统计局
13.市物价局
14.市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