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提高地震应急救援救助保障能力。各市、县要结合城市规划和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人防工程等公共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搞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统筹安排所需的交通、供水、供电、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提高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应急避险通道,配置紧急救生避险设备。建立健全抗震救灾资金准备和快速拨付机制,加强各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实现专业储备与社会储备、物资储备与生产能力储备的有机结合,完善救灾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建立健全紧急情况下的运力征集、调用机制,增强应对大震巨灾的运输投送能力。加强通信、广电、电力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确保震后快速恢复通信、广播电视和电力供应。各市、县应急管理和地震、公安、民政、卫生、交通等救灾部门要配备能够应对公共通信、电力供应中断的应急通讯和应急供电设备。切实加强伤员救治、灾民安置、救助救济的准备工作,力争震后24小时内使灾民得到基本救助安置,3日内地震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
五、加强防震减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加强开放合作,积极参加国际、国内地震科技合作项目,密切跟踪地震科技前沿和重点领域,加快地震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加强对山东陆地和海域地震活动构造的科学探测与研究,为地震预测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加强地震预测理论研究,推进预测方法技术和理论创新,深化对我省大震孕育和发生规律的认识。充分发挥中、长期地震预测研究成果的指导作用,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建设省级工程地震研究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强对减、隔震等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研发和推广应用,为明显提高建设工程防震减灾能力提供关键技术支撑。积极开展地震紧急自动处置技术系统的研究和试点应用,提升重要工程应对破坏性地震的能力。促进地震科研和防震减灾工作的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地震科技对防震减灾的贡献率。
六、深化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以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地震安全示范企业建设、“科普村村通”等为载体,深入推进防震减灾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的“五进”活动,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紧急避险能力和识别地震谣传的能力。中小学校要编制地震应急疏散预案,把防震减灾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内容,每学年至少开展两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使对中小学生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100%。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设施和平台建设,到2015年,各设区城市和重点防御区内的县(市)至少要建立1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县(市、区)全部开通12322防震减灾公益服务热线。完善地震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建立地震谣言应对机制,加强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