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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化局等部门关于全市推进网吧连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化局等部门关于全市推进网吧连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办发〔2010〕63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文化局、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关于全市推进网吧连锁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八月四日

关于全市推进网吧连锁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文化局、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全国推进网吧连锁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精神,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管理秩序,促进网吧行业健康发展,现就做好全市网吧连锁整合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及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历史定位和长远目标,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转变网吧行业发展和管理方式,通过发展连锁网吧,促进网吧“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发展,解决网吧行业存在的“小、散、乱、差”和接纳未成年人的问题,使网吧成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健康有益场所,推动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0年,全市现有网吧连锁经营业态要达到60%;2011年,基本实现全市网吧全面连锁整合。
  三、工作措施和支持政策
  (一)按照文化部《关于印发〈网吧连锁企业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市发〔2009〕35号)明确的“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财务管理、统一形象标识、统一计算机远程管理”管理模式,支持3至5家取得省级网吧连锁资质的网吧连锁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参股、托管等整合方式,对全市单体网吧进行连锁整合。对整合加入连锁企业的单体网吧门店,网吧连锁企业不得收取加盟费。
  (二)简化网吧连锁企业整合单体网吧的变更审批程序,开通单体网吧整合变更审批绿色通道。文化部门对整合门店 “四统一”工作完成情况的现场勘查、变更要件审查工作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发变更《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部门变更核名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发变更营业执照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安部门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安消防机构办理相关审核、验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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