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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和应对高温天气的紧急通知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和应对高温天气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省属在临各相关单位:

  近日以来,我州大部分地方出现持续高温天气,局部地方最高气温已达37度以上,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影响。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和应对高温天气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10〕92号)要求,为做好高温天气应对工作,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突发事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预报预警,进一步搞好气象服务

  气象部门要密切监测天气变化,及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高温天气预警信号,提出预防高温等灾害性天气的措施和建议,适时启动应急预案。重点要加强对卫生、教育、交通、农业、电力、建筑等重点行业和部门的气象服务。

  二、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各县(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实际情况,立即组织开展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效果。安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及时消除高温天气下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娱乐场所、车站码头,商场宾馆、地下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公共聚集场所,一律责令停业整顿。质监部门要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监管,切实防止在高温天气下发生突发事件。

  三、加强供电供水管网监管,确保居民用水用电安全

  电力部门要防范因用电量过高,以及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负载过大而引发的火灾、停电等事故,切实维护电网安全,保障高温天气下工农业生产特别是城乡居民、公共场所的用电。农业部门要加强指导,针对持续高温可能引起的旱情,及时浇灌农田,确保粮食生产。城乡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供水管网监管,消除隐患,保障工农业生产特别是广大群众的生活用水需要。

  四、改善高温作业工作条件,确保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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